“十三五”济南住房建设成果如何?“十四五”如何规划居住?

2020-12-18 10:38:06 来源: 济南发布

[ 摘要 ]12月17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辉煌‘十三五’奋进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发布会。

12月17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辉煌‘十三五’奋进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发布会。发布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介绍了“十三五”时期居民住房城乡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的有关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

“十三五”时期,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砥砺奋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济南市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部分:“十三五”回顾

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约36.43平方米

济南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目前,全市现有住房1.9596亿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约36.43平方米,新建住房质量不断提高,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

1.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2016年以来,针对局部区域市场过热现象,我市连续四次出台限购、限价、差别化信贷、限制转让等调控政策,积极引导市场解压降温,销售价格逐步企稳,住房消费趋于理性。2019年8月5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济南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通过国务院备案,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即“一城一策”试点初步建立和完善,标志我市房地产业进入到科学发展的阶段。

2.住房租赁市场初具规模。2019年7月15日,我市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试点期间,一是健全政策,出台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2个配套政策文件,做到有章可循。二是积极筹集租赁房源,新增租赁房源6.5万余套。三是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目前已确定济南冠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住房租赁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四是建立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房源信息发布、核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等环节全流程监管,并与多部门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联。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住房租赁房源约30万套(间)、总面积约2824万平方米,出租率超过90%;租赁住房人口数量约74万人;从事租赁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约1000余家,住房租赁企业约60余家。

3.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截至目前,我市公租房已建成5.4万套,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约10万户次,其中约1.8万户外来务工家庭享受了公租房保障。租赁住房补贴累计发放3万户(次),在保户数近万户。2019年底,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城市,结合正在开展的培育租赁市场工作,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依托市场主要租赁企业、市区两级建设平台,多渠道筹集房源,为在济南的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家庭,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住房,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截至目前,已筹集各类租赁住房6.7万套,其中新建改建房源共4.3万套,企业盘活闲置存量住房2.4万套。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0家,为实现“住有所居”打下了坚实基础。

4.棚改工作成效明显。2016年以来,通过健全管理体制、坚持规划引领、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等举措,累计新开工安置房约23万套,40多万居民乔迁新居。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济南市获评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城市,成为全国十个、山东唯一的国家“棚改激励支持城市”,成为济南棚改走在全国前列的最好佐证,也为济南再添一张“国字号”金字招牌。

5.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2015年至2019年,根据省计划安排全市共整治改造老旧小区301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40余万户,总投资约20多亿元。2020年根据中央计划安排,我市改造50个老旧小区项目、605.8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62249户。经过整治,一大批老旧小区环境得到提升、配套设施得到完善,历下区燕子山小区、市中区乐山小区整治改造后获得了“山东省人居范例奖”。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出台增设电梯办法、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48个单元办理规划审查手续,738部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发放财政补助资金1.4亿元,电梯加装量连年稳居全省第一。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城市承载力、宜居性和包容度不断增强,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1.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成功申报全国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截止2020年11月底全市海绵城市累计建成面积179.85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25.1%。街区更新有效提升,高标准完成黑西路、趵北路等6个特色街区32.6万㎡建筑立面更新和9.3万㎡沿街道路铺设。大力开展城市道路杆件标识整治,规范地下管线管理。

2.供热行业有序发展。2016年以来,累计新建供热管网460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0.8亿㎡(全市总计达2.58亿㎡);完成济南能源集团组建,打造全市供热燃气“一张网”,有序回收供热自管站。

3.燃气保障不断增强。城镇燃气不断发展,管道天然气用户达228.88万户,管道燃气普及率达79.65%。天然气高压外环管网建设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高压外环网235公里,天然气中压及以上管道长度达5419公里,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4.“红色物业”品牌初步形成。创新“六位一体”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建立了四级物业管理监管机制,推动综合执法进社区等工作,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5城市体检为城市发展把脉问诊。2020年我市入选城市体检样本城市,系统全面查找城市病因病灶,高质量上报了具有济南特色的“50+9”城市体检指标,推动城市从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得到住建部专家团队高度肯定。

6.“新城建”国家试点助力城市转型升级。10月30日,我市被住建部列为“新城建”国家试点城市之一。围绕“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等7大任务,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转型升级。

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1.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出台《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济南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济南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全市城镇化发展的方向与路径,2016年,我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截至2019年底,我市常住人口、户籍城镇化率分别达至71.21%、58.8%。

2.城乡融合开局良好。2019年12月,市中区、历城区(含南部山区)、长清区、章丘区与济南高新区被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点开展“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5大试验任务。2020年8月,济阳区、商河县、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联合成片以黄河北片区入选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构建起国家级、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错位发展的新格局。

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深入谋划工作思路举措,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到实处。

1.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万户。目前,我市的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已顺利通过脱贫攻坚省级评估验收,为圆满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2.农村改厕成效初显。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累计完成户厕改造67.4万户,建设农村公厕1244座,开展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后续管护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3.美丽村居建设成果丰硕。高标准编制村庄设计方案,我市建立了村庄设计方案市级评审制,试点村村庄设计方案均通过省美丽村居建设专家委员会审查,较好体现了当地文化特色、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建立实行了项目清单制,建设进度月报制,各区县对照村庄设计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建设不走样、项目不跑偏。经过我们的努力,以长清区西李村为代表的美丽村居试点村人居环境更加优美、村居特色更加鲜明,逐步形成立足乡土社会、体现现代文明、宜居宜业宜游的“泉城民居”。

4.清洁取暖高效推进。2017年以来累计完成73.5万户,2020年度任务36.8万户改造全部完工,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让民心更暖、让蓝天更蓝。

建筑业发展突飞猛进

十三五时期,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建筑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1.建筑业发展活力不断释放。2019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514亿元,增加值1107.98亿元。2020年,全市共有17家特级资质建筑企业,102家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建筑企业,建筑业总产值过百亿的企业达到8家。在全省创建“建筑强市、强县、强企”活动中,近三年济南市连续蝉联5强市首位。2020年底,预计济南全年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持续领跑全省。

2.建造方式加快转型。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作为全国首批三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之一,济南市明确要求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其他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莱芜区、莱芜高新区执行20%,平阴、商河按15%执行。

3.绿色建筑全面推广。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遇,围绕城市绿色发展,举办了第五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牵头发起成立了黄河流域绿色装配式建筑城市联盟,制定了济南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努力在济南打造一批四季恒温、绿色节能高品质住宅项目。汉峪海风项目作为全国五个、山东唯一超低能耗住宅项目获得了住建部颁发的“被动房产品康居认证”证书和德国能源署授予的“中德被动式低能耗项目质量标识”证书,获得国内国际双认证。“十三五”以来,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177.2万平方米,以绿色“筑”就城市建筑“最美底色”

第二部分:“十四五”展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的济南发展新格局,牢牢把握“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发挥住建部门在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住房保障、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以打造“高质量、高品质、高标准、高效率”住建为价值导向,推动住建全领域、全链条、全方位工作提升,奋力开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完善住房保障,实现住有所居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完成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任务,对标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任务目标,加大住房租赁房源筹集力度,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推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扎实做好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完善公租房常态化受理机制,优化公租房后期管理服务水平。健全人才安居体系。落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加快构建“购、租、补”一体的人才安居体系,打造良好引才聚才环境。

落实“中优”战略,实施城市更新

结合我市“中优”战略,坚持“留、改、拆”并举的理念,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旧区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品质,继续做好城市体检,使城市布局更优化、城市功能更完善、人居环境更优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快城乡融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高标准编制《济南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年)》,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高效配置,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济南样板”。

推动产业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鼓励大型建筑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整合,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的本土龙头建筑企业。打造“新城建”产业链,加大对“新城建”全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本土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融合,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链条。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提升绿色建筑层次,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建筑项目。培育壮大绿色建筑产业,打造绿色产业集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推进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民生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供热燃气服务质量,推进燃气规划修编,为全市燃气“一张网”建设提供规划引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出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稳步解决企业职工房改集资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十四五”期间,济南市将积极推动29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力争到“十四五”末,居民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加强行业监管,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严抓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严格工程质量管控,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抓实抓细扬尘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确保建设项目消防安全。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智慧住建”赋能作用,打造“智慧住建”数据一张网,逐步实现住建数据全共享、业务全协同、服务全上网的目标和“以图管项目、以图管房、以房查人”的功能,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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