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济南关停建成区全部自备井!新建住宅预留双供水系统
2021-01-22 11:15:10 来源: 齐鲁晚报
1月21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城乡水务局获悉,《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1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月4日。
《意见》指出,“十四五”末,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1.9亿立方米以内,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43以上,各区县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正常降水年份,实现泉水持续喷涌,重要河湖生态水量得到保障。
2022年年底前关停建成区全部自备井
《意见》指出,济南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相关规划、项目建设布局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工作。
实行常规水和再生水取水许可制度,从严控制新增取水审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增自备井。2022年年底前,原则上关停建成区内全部自备井,因特殊情况不能关停的,按规定进行备案,并通过实时监测取水量、提高取水价格等方式实施严格管控。
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区县,暂停或者停止该区域内建设项目新增取水;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用水定额,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与当地水资源条件不相适应的项目不予审批。
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原则,根据行业用水定额、取用水单位近3年实际用水量等情况,分水源、分用途制定并下达年度(月份)取水计划。严格用水计划监管,对超计划用水户征收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水资源税;用好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提高居民节水意识。
加快重点取用水户监测系统建设,实现重点取用水户远程实时在线计量监控。依托智慧水务平台,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控体系;重点加强边界河流断面、大中型水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超采区等监测站网建设,逐步实现实时自动监测。
新建住宅原则上预留双供水系统
根据《意见》要求,济南市将全力增加水资源储备,构筑常规水源、应急水源、战略储备水源三级保障。完成白云水库建设,结合南水北调二期工程,规划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太平水库和莱芜区马头山水库,实施鹊山水库除险加固及供水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论证建设埝头水源地。
实施卧虎山水库至锦绣川水库连通调水工程、东部水源四库连通调水工程、玉清湖水库至鹊华水厂调水工程;加快推进田山灌区与济平干渠连通工程扩建项目;规划雪野水库与东部城区水源连通工程;统筹莱芜区、钢城区水资源,推进雪野水库与大冶水库、杨家横水库、乔店水库连通工程;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利用济平干渠每年向济南市调引东平湖水1亿立方米,缓解水资源总量不足问题。
推进东湖水厂、旅游路水厂等已建水厂并网运行,完善东部临空经济区、唐冶、章锦、彩石片区供水管网。加快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片区、东客站片区等新建片区供水设施,不断扩大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十四五”期间完成改造160公里。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优水优用、优质优价”原则,逐步实施市民直饮水工程。全市新建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用水单位原则上预留双供水系统。完成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提升城市供水水质。
研究建立水权转让交易制度
同时,济南市将全面探索节水新目标、新理念、新技术、新机制,推进全域全产全程全民深度节水,建设节水典范城市。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领域节水开源等重点工作,力争实现增产增效不增水。
研究建立水权转让交易制度,积极培育水权市场,明晰初始水权,逐步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水权转让制度,鼓励各地区、各行业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新增用水。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管。严格高耗水服务业节水管理,在洗浴、洗车、游泳馆、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积极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制定全市再生水利用实施意见,科学制定再生水水价,明确再生水设施建设模式、建设规模、运管方式、补助政策、奖惩办法等。对既有运行效率低的分散式中水处理设施,实施分类处置。建设再生水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
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组织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对平原水库,加强引水渠道沿线调水期监管;对山区型水库和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加快实行汇水区域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深入开展清违整治、划线定界、秀美河湖、精细管护、共管共享五大行动,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先行区将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
《意见》指出,完成济南东站片区污水处理厂、唐冶新区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水质净化厂改扩建工程和玉顶山污水处理站、雪山污水处理站、董家水质净化厂、彩石水质净化厂、唐王水质净化厂等工程。启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污泥处置中心建设,实现污泥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
按照“连片治理、分类实施、全面带动”的思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小区、院落雨污分流改造,规范新建小区和新建、改扩建道路雨污水管线建设,加快整改雨水和污水混接、错接管线。
对城区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检测,根治管网病害,实现污水纳管、清水入河。新建城区要提前规划、建设污水管沟,高标准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到2025年,中心城区范围内基本消除河道污水截流井,建成运行高效的污水管网系统。
按照“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宜游”的总体目标,济南市将持续开展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城区河道有水工程。统筹考虑防洪、生态、景观功能,系统治理刘公河、土河、杨家河,实施全福河、柳行河、万盛大沟等河道有水工程及大辛河、腊山河等河道生态治理,打造大汶河、南大沙河、北大沙河、浪溪河、芽庄湖等幸福示范河湖,全面改善水生态质量。
打造多条泉水游精品旅游线路
《意见》明确,济南市将运用先进技术开展泉水保护研究,进一步查明市区主要泉群形成的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市区西部、东部岩溶地下水与市区四大泉群的水力联系和玉符河补源对市区泉水补给效果,科学分析地下水开采与泉水水位的响应关系,优化地下水采补方案,为济南市保泉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规定,落实泉水保护目标和职责,建立市区两级泉水保护互动机制。针对不同时期保泉形势和任务,修订完善保泉应急预案,并根据泉水水位情况,适时启动应急措施,确保正常降水年份泉水持续喷涌。组织开展全市名泉普查核查,更新济南市名泉名录。
按照涵源保泉至上原则,严控泉水直接补给区、泉水重点渗漏带、城市河道水系、城市山体四条保泉生态控制红线。实施补给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通过“拦、蓄、滞、渗、补”等措施,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增加雨水入渗。
全面梳理名泉现状和文化渊源,以历代七十二名泉为重点,统筹考虑周边其他名泉,结合“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和旅游资源要素,保护提升名泉及周边文化景观风貌。制定趵突泉、白泉、百脉泉三大泉群及其他有关名泉保护提升三年计划,2021年全面启动,2023年完成。将名泉“打造成景、串联成线、组团成片”,形成具有泉城特色的多条泉水游精品旅游线路。
“十四五”期间,济南市将建成泉水博物馆;积极推进“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工作,进一步完善遗产要素的本体保护和修复,提升环境风貌。加快推进“济南泉·城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地方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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