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山东最新通知
2021-06-03 09:29:35 来源: 济南时报
昨天,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工程建设各项程序制度,严禁“边施工、边设计”。对2020年改造项目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回头看”,对2021年改造项目深入摸底排查,完善各项手续,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改造质量。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地住建部门应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强化参建各方责任,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改造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履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制度。
严禁“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设计”,严厉打击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严禁违法违规发包工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及造价,严禁擅自修改图纸、偷工减料或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得将工程交由无法定资质企业实施,不得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设单位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严把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或供应、施工及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落实质量安全例会和定期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建设工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在老旧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主要建筑材料、竣工验收等信息,畅通质量回访和投诉渠道,及时组织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设计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智能化改造建设指南及现行有关标准要求,提高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可实施性,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绿色环保等标准规定。施工单位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空中、后地面”原则,科学规划施工顺序,推行绿色施工、文明施工,避免重复施工、反复扰民。改造前,应对小区建筑的安全现状进行排查,施工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采取措施解决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监理单位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检测机构应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超资质承揽检测业务,不得伪造检测数据,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要求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加大对施工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屋面防水等重点部位的重要工序抽查抽测频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复试检测并依规留样复查,确保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
为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宣传,可邀请社区居委会、小区居民参与改造过程监督,畅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跟进调查,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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