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崔寨北片区2号地块项目启动征收!
2021-06-24 17:00:36 来源: 济南住建局
今天,济南市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处公布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崔寨北片区2号地块项目的征收冻结通知。征收范围为崔寨北片区2号地块范围内:包括济南高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济南宇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济南济阳二十一加油站、青宁供销社、留园大酒店、青宁卫生院、崔寨养老院等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征收冻结通告
济建征冻告字〔2021〕23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崔寨北片区2号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崔寨北片区2号地块范围内:包括济南高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济南宇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济南济阳二十一加油站、青宁供销社、留园大酒店、青宁卫生院、崔寨养老院等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市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21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特此通告。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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