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们 2021年历下区中小学招生指南 信息量巨大 请您收藏
2021-07-07 11:02:19 来源: 闪电新闻
历下区小学招生儿童信息采集一般什么时间开始?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当年全区招生适龄入学儿童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教育资源,积极稳妥地安排招生工作,历下区已于3月25日至5月31日,开放了“2021年历下区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对2021年小学入学的历下区户籍儿童及随迁子女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为做好每年的招生工作,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专门在官网(
http://www.lixia.gov.cn/jyj/)、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历下教育”设置了“招生专栏”,当年的招生政策、指南、流程及招生通知等均会在此发布,市民可在招生期间登录查询。
可通过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历下教育”、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
http://www.lixia.gov.cn/jyj/)中的“招生专栏”及各招生学校网站(仅限有校园网的学校)查询2021年历下区各小学学区范围。
怎样在“历下区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填报信息?
历下区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共分为“历下区房产、户籍和实际居住三一致”、“仅有历下区户籍”、“随迁子女”、“港澳台籍、外籍”四种类型,家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系统信息采集要求,实事求是的填写信息和上传证照。
您若错过了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想修改网上采集的信息、或不会网上信息采集操作,请根据2021年历下区户籍儿童及随迁子女招生入学流程中规定的时间到相应学校现场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定,若您的孩子确因身体等原因想延缓入学的,请您将书面申请及医院相关证明提交至户籍地址所属学区的服务学校。由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备案。
1、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具有历下区户籍并在历下区长期居住。
2、历下区将继续按照“户籍、房产(仅限住宅)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在招生指南中以下简称“三一致”)的原则,优先安排三一致的适龄儿童学区内入学。如学区内登记的三一致适龄儿童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承载能力,将按照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入学,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仅具有历下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将采用积分、填报志愿的录取办法。
历下区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应提供哪些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包括首页(户籍地址页)、索引页(家庭成员页)、户主页、父母(监护人)页和适龄儿童页;
2、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及由济南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
若有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4、若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若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其父母(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父母(监护人)的结婚证明;若适龄儿童户口簿无父母(监护人)信息的,需提供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
5、若以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学区入学的,还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明。
(一)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的户口证明(地址页、目录页)(积分项)
(二) 父母(监护人)就业证明
父母(监护人)均可提供,若父亲(母亲)一方同时既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又缴纳社保,只能任选一项提供。若两项交错不间断可同时提交连续计算积分。
1、在职、务工人员: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济南市社保部门出具社保缴纳记录。(社保情况为积分项);
2、经营人员: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涉税证明,经营期间负责人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涉税情况为积分项);
(三)父母(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由济南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四)历下区的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
(五)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无法体现与其父母(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无法体现其父母(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父母(监护人)的结婚证明;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无父母(监护人)信息或信息不详细的,需提供其父母(监护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六)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
(七)说明: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历下区户籍落户时长、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社保缴纳(企业依法涉税)时长等均会影响您的积分。
历下区共设立了9个材料审核网点。家长可以在7月11至12日登录“2021年历下区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和网点。未预约成功的,请在规定时间选择就近的网点受理。审核网点与录取学校无关。
仅有历下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采取志愿与调剂相结合的原则。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对仅有历下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填报志愿时,同时公布可供选择的学校和学位数量,家长根据积分情况和意愿填报志愿,系统会自动依据志愿顺序、积分高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1、仅有历下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共有两次志愿填报机会,每次最多可同时填报四个志愿。第二次志愿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入学。
2、若某一学校在第一次志愿填报后已录取完成,在第二次志愿填报时将不会再次出现。
3、已被录取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一)以下情况需提供入学儿童及监护(父母)双方的《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1、以仅具有历下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
2、以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房产申请学区内入学,其父亲(监护人)不是独生子女的;以适龄儿童的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区内入学,其母亲(监护人)不是独生子女的;
3、以适龄儿童的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房产申请学区入学的还需提供儿童祖(外)父母的《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4、需证明适龄儿童家庭在济南市区没有房产时;
(二)住房已在房产部门登记,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以证明该房产的所有情况。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济南市“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之规定,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这种情况属于三代房产申请入学。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儿童父母在济南市区没有自己的房产(需提供《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且儿童和父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可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二是儿童的父母在本市区有自己的房产,若想以儿童的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父亲必须是独生子女;若想以儿童的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母亲必须是独生子女。以上情况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独生子女证。 三是儿童父亲(母亲)非独生子女,且在市区另有房产,建议以儿童父母房产申请入学。
若属于产权调换(即回迁)的,出具户籍、回迁协议等证明,适龄儿童可以以原房产的学区申请入学;若属于货币拆迁的,如果您已在我市区新购房产,请将儿童户籍迁入新购房产所在地,到对应的学区内学校登记入学;如果您未购买房产或已购房产尚未交付,依然在历下区租房居住的,请按“仅有历下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的流程申请入学。
弹性学区仅适用于招生当年。所谓弹性学区,是历下区以教育均衡为前提,根据当年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和生源分布情况,为了缓解生源压力所采取的举措。弹性学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既可以选择到原对口学校就读,也可以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到弹性接收学校就读。
对于购买二手房户籍迁入多久可以入学,目前尚无严格限定。如果学区内房产、户籍和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照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入学,超出计划部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本则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
不一定。弹性接收学校优先满足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若弹性学区内适龄儿童选择到接收学校就读的人数超过学校本身的承载能力,则由接收学校按照选择到本学校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回原学区服务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是指随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市区指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南山区)长期工作、居住的非济南市区户籍的儿童。
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家庭为单位在历下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父母(监护人)有一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历下区的居住证一年以上,居住证至少在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且连续至今;
2、在济南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至少在2020年8月31日前缴纳且连续(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至今;或在济南市区合法经商,至少在2020年8月31日前注册并依法纳税且连续至今。
(一)儿童家庭情况证明
1、儿童户口簿;
2、父母(监护人)在历下区的居住证(积分项);
3、若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籍上,需提供其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二) 父母(监护人)就业证明
父母(监护人)均可提供,若父亲(母亲)一方同时既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又缴纳社保,只能任选一项提供。若两项交错不间断可同时提交连续计算积分。
1、在职、务工人员: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济南市社保部门出具社保缴纳记录。(社保情况积分项);
2、经营人员: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涉税证明,经营期间负责人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涉税情况为积分项);
(三)住房、居住证明(根据儿童家庭实际情况选一提供)
1、购房家庭:父母(监护人)在历下区所购房产(仅限住宅)的房屋产权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及《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房产为积分项);
2、租房家庭:房屋租赁合同。
(四)说明:父母(监护人)双方提供的居住证、社保(企业涉税证明)的连续年限及家庭房产均作为积分的依据。为确保您的积分更高,更有利于选报志愿,请提供更长时间连续有效的证明材料。
历下区共设立了9个材料审核网点。家长可以在7月11至12日登录“2021年历下区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和网点。未预约成功的,请在规定时间选择就近的网点受理。审核网点与录取学校无关。
历下区共设立了9个材料审核网点。家长可以在7月11至12日登录“2021年历下区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和网点。未预约成功的,请在规定时间选择就近的网点受理。审核网点与录取学校无关。
随迁子女的录取采取志愿与调剂相结合的原则。
1、首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赋分,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
2、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全区可提供随迁子女入学的学位数量,划定录取控制线。
3、积分达到录取控制线的随迁子女,根据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的可选学校及学位数量,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系统会自动依据志愿情况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1、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共有两次志愿填报机会,每次最多可同时填报四个志愿。在第二次志愿填报时,家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若选择“是”,且第二次志愿未被录取时,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入学。若选择“否”,且第二次志愿未被录取时,将失去在我区就读的机会。
2、若某一个学校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名额已录取完成,第二次志愿填报时将不会再次出现。
3、已被录取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在历下区的入学机会。
不一定。历下区小学招生按照“先户籍后随迁”的顺序进行。待历下户籍适龄儿童招生结束后,视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划定随迁子女入学控制线,若您的积分达到了控制线以上才可以通过填报志愿的方式被历下区的学校录取。
若您的积分未达控制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4号)文件精神“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历下区就读的随迁子女,请及早回户籍所在地学校联系就学事宜。”
不能。随迁子女在历下区申请积分入学,必须监护人至少一方同时满足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应具备的条件。
不可以。根据历下区招生政策,随迁子女户籍不迁入该房产所在地,应按历下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政策申请入学。
不能。期房由于无法实际居住,不符合“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招生原则,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待交房、入住且儿童户籍迁入后,在七月份的转学季申请转学。
1、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2、适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为历下区;适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且在历下区长期居住和工作。
3、根据适龄儿童情况,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济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历下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历下区户籍的提供历下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历下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历下区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济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济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供由济南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因学生家庭在历下区购房落户、父母(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确需转学的可以向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转学申请。
2021年历下区中小学转学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转学平台开放时间为7月21日至8月10日。我们将通过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
http://www.lixia.gov.cn/jyj/) 的“招生专栏”、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历下教育”,提前发布转学登录链接及要求。
转学需要提供的材料参见《2021年历下区中小学招生指南》中的“历下区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相一致的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应提供哪些材料”“仅有历下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需提供哪些材料”。
按照计划,2021年9月历下区将有以下新建中小学校投入使用:济南市东方双语学校燕西校区、济南市历下区韶光小学、历下区玖玺城项目配建小学、历下区璟悦府项目配建小学、济南市历下区韶辉中学、济南市辅仁学校启正校区。
根据历年的招生情况判断,甸柳一中、燕山中学、五中、辅仁学校、东方双语学校、明德中学等学校的对口直升小学学区内生源压力较大,超出了学校的承载能力。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儿童有可能需要协调安排入学。目前,上述片区内的各中小学在校年级空余学位所剩无几,有转学需求的学生有可能需要协调到周边学校就读。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我区统一管理,招生工作实行审核报备制度,招生实施前两周需将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审批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要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不得掐尖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与掐尖招生有关的相关信息。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相关规定,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对于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该类由省有关部门提供确认名单),按照省、市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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