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项目,中德合作产业园项目批前公示!
2021-07-09 14:41:56 来源: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09日-2021年07月15日
项目名称:中德合作产业园项目
用地单位:济南高新临空东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济南高新区徐寨片区稼轩西路以东、企业港1号路以西、35号 规划路以南
用地面积约8.11公顷(以实测为准) ,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标准厂房用地)。项目规划建 设须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要求。地上容积率不大于2.0、大于1.2 ,建筑密度不 小于35% ,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建筑面积比例须满足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机动车停车大于0.65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大于1.3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同时,规划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总体布局:功能应合理分区,建筑宜紧凑布局,主体建筑退西侧规划绿化带、退东侧、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退北侧地界不少于8米。宜结合需求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2、交通组织:须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并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3、建筑设计: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的要求,并注重第五立面处理。
4、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应统一规划、 集中建设;用地内变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宜与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
5、安全防护及其他要求:须满足机场净空限高等要求;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应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项目规划设计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其中用地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并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前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题报告》
听证权利申请: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最后-天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示意见受理单位(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
(2)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3)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查验原件)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审批服务部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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