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暂缓扩大试点|财政部:今年内不具备扩大试点城市的条件

2022-03-18 10:16:49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记者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问题采访了财政部负责人,负责人表示,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近日,新华社记者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2021年10月19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在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方面,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试点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

试点地区的确定方面,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试点期限和启动时间方面,试点期限为五年。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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