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来了
2023-05-18 13:53:50 来源: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有关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
现状工作区项目房屋征收
征收范围
东至现状机场围界,南至济南机场边防检查站,西至空港路,北至太古机库。
具体包括济南遥墙国际机场现状工作区范围内民航山东空管分局设施及塔台,山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办公及附属设施,济南机场海关及检验检疫办公楼,济南机场边防检查站,济南机场武警九中队,山东航空集团基地及附属设施,山东航空彩虹汽车服务公司,山东翔宇航空技术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齐鲁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中国航油山东分公司,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石油集团济南总公司历城分公司,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办公、业务及辅助设施用房等。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征收范围内涉及非住宅房屋17家,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6.6万平方米,附属物约5.9万平方米。房屋签约期限为30日。
征收补偿方式和奖励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一)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按其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不予奖励。
(二)非住宅货币补偿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货币补偿奖励。
在规定的签约期限起始日起的前2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其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货币补偿奖励;在规定的签约期限起始日起的20日后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其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货币补偿奖励;超过规定的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给予其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货币补偿奖励。
零散地块房屋征收
征收范围
机场路3789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石油分公司、机场路3743号谭立成地块、机场路3677号济南久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原济南市历城区遥墙市政工程公司)、机场路1515号山东巨源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迎宾路东侧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机场加油站、机场路1239号济南市历城区遥墙信用合作社(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及附属物等(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红线范围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征收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房屋6户,总建筑面积约3.29万平方米。其中涉及征收住宅房屋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0.08万平方米;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2.44万平方米,附属物约0.77万平方米。
征收补偿方式和奖励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一)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房屋,在签约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每户按期和提前搬迁奖励费30000元;逾期不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按其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不予奖励。
(二)货币补偿奖励
征收住宅房屋及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货币补偿奖励。具体时间和奖励幅度如下:
在规定的签约期限起始日起的前2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其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货币补偿奖励;在规定的签约期限起始日起的20日后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其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货币补偿奖励;超过规定的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给予其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货币补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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