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首套房认定按区划分 或可打破买房区域观念
2016-02-28 09:29:25 来源: 齐鲁购房网
25日上午,一则消息在微信群里炸开了锅,某地产业内认识发布了一则朋友圈消息称,即日起买房首套、二套是以区为单位,不是以济南市为单位。举例说明:购房者在历下区有套房子,又在槐荫区看好一套,那么再买的槐荫区这一套房也为首套。(只针对缴税)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和讨论。
市民质疑:区域划分是否属实,置业顾问说法不一
中午,听到消息的购房者张阿姨向记者求证消息是否属实,原因在于张阿姨家近日正急需给儿子购买婚房,如今在市中区、历下区各看好一套房,如消息属实张阿姨将根据首套房的区域来选择新房的位置。
对此,笔者先是咨询了二环南路附近的几所楼盘,在询问的五位置业顾问中均表示不知情,只有一位置业顾问隋女士表示,首套房将按区域划分的新政策目前只是有人口头传达,目前并未下达具体文件,所以无法确定,但是今天来看房的好几位购房者都在关心此事。
政策确认:首套房认定按区划分,纳税人5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随后,笔者致电12366税务热线进行询问,工作人员告诉笔者,25日起,济南市确实开始执行房产契税首套房认定按区划分的政策。
笔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中规定,“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由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纳税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情况信息及时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住房情况的查询范围为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并且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通知中还表明,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建设的自用住宅不列入查询范围。
业内:新政可以有效打破济南人根深蒂固的买房区域观念
众所周知,济南很多购房者都会根据现居环境而锁定购房意向。有机构做过一个小规模数据调查,在参与调查的市民当中约有62%的购房者表示意向置业区域为现居住地。笔者在经八路某二手房中介了解到,其接待看房的客户中约有50%-80%的客户属于地缘性客户,这类客户对现居住环境和周边配套都比较依赖,同时亲人、朋友大部分居住在附近,因此区域观念根深蒂固。
业内人士表示,新政的发布也许可以有效地打破济南人买房的地缘观念。以购买一套100平方米,价格100万元的房子为例,契税降低后,二套房原本需要缴纳契税2万元。首套房认定按区域划分后,如购买的房子与第一套房属于不同区域,则需要缴纳契税1.5万元,在新政调整后又省下了5000元税款。这就会使得原本追求地缘的购房者,在买房时更加倾向其他区域的优质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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