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五区公办幼儿园费用下月起上涨 只能收取四费

2016-03-20 08:46:43 来源: 济南日报

[ 摘要 ]幼儿园收费牵动所有家长的心。3月3日起,我市对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及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17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公办园保 教费执行新标准

幼儿园收费牵动所有家长的心。3月3日起,我市对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及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17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公办园保 教费执行新标准,四类公办园保教费均有一定幅度上调,最高达33%,最低也有23%。


咋收费?
幼儿园只能收取“四费”

除了保教费之外,幼儿园还会收取哪些费用呢?

我市幼儿园实行统一收费项目管理,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新规指出,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园住宿费可在其保教费收费标准的20%内确定;服务性收费是指伙食费、校车接送费等,以“元/人、天”为计费单位, 按月收取,幼儿园需在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有关伙食的收支情况;代收费是指意外伤害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床上用品费等。

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禁止收取以下费用

❶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特色班、实验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❷不得收取书本费;

❸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建园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入园押金等其他费用。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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