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 法治保障是必要条件
2017-04-11 09:15:05 来源: 济南日报
过去5年工作回顾
过去5年,在中共济南市委的领导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大力实施“四个中心”建设助推行动、法治环境建设促进行动、人大工作规范提升行动,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和法治观念,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5年来,本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11件,修改法规12件,废止法规2件,支持和推动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
一是加强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本届人大常委会两次修改《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制定了《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常委会还制定了《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将我市的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二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立法,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修改了《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制定了《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三是加强民生方面的立法,改善群众生活水平。修改了《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解决了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问题。制定了《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法律层面上体现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四是认真做好法规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及时对我市现行有效的79件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设定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行政强制程序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专项清理,修改了5件法规。
五是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通过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完善专家参与立法制度,本届聘请了20位立法咨询员。
二、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综合分析全市经济运行走势,为推动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建议。听取和审议“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选择重点领域和重大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二是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着力促进公共财政建设。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等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推动市县两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全部公开。
三是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的监督,着力促进省会建设发展。常委会承担了南部山区保护、规划和生态补偿体制机制课题的研究,从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了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相对南控战略的深入推进,实施积极的北跨有利于在更高层次上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把实施北跨战略确定为大会议案,5年来积极推进“携河”发展,促进济南新区建设。
四是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着力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对教育法和省义务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对全市教育投入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政府加快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五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接收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87件,办理群众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9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权威。注重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293件5974人次,督促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理,促进一些信访热点问题较好解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和服务观念,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5年来共邀请90多名代表列席会议,邀请代表2700余人次参加相关活动。推荐代表800余人次参加听证会、座谈会、测评会等社会活动,扩大代表知情面。建成市人大代表活动室27个,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75个。
二是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5年来,在集中和固定联系代表活动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联系驻济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1800余人次。在全市建设人大代表工作站166个,人大代表联络点15个,手机联络平台1个,并建立了人大代表12345热线工作站。加强对代表述职工作的指导,我市2000余名县级人大代表和4000余名乡镇人大代表届内已经全部述职一遍。
三是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对代表反映集中、事关全局的173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5年来,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725件,代表建议面复率达到98%以上,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5%。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7人、免职282人,组织20名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接受市代表辞职12名,罢免代表2名。制定出台并由市委转发了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确保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制度观念,狠抓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坚持改革创新,认真落实重点改革事项,共完成20余项改革任务,推动了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2017年工作建议
建议今年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一个率先、两个基本”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推动全市人大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推进“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法治保障和良好环境。
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要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增强立法服务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综合发挥立法的各项功能,通过立法引领实践、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要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对实现良法善治的促进作用。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积极推动“四个中心”建设。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阳光财政、科学理财。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力度,促进建设现代泉城。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推进健全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推动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要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代表联系群众方式,增强代表工作实效。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选择若干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使常委会工作更加符合民意。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要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效能。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业务素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进一步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密切与区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共同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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