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严打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 重点抽查投诉多的商品住宅

2017-05-08 09:21:39 来源: 经济导报

[ 摘要 ]从济南市住管局了解到,济南市建委、住管局、城管执法局三部门将联合启动对济南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打,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从济南市住管局了解到,济南市建委、住管局、城管执法局三部门将联合启动对济南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打,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据了解,三部门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该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进行随机抽查,范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长清区,检查对象为在售房地产项目销售主体。今年以来购房者对企业销售行为投诉较多,且多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商品住宅项目,将作为此次抽查的重点。

严打行动将加强可售房源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全面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助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协助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还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也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原文: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县、章丘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建房函[2017]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对照本通知内容,集中时间和力量全力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企业各项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二、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联合检查组,自即日起对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进行随机抽查,范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长清区,检查对象为在售房地产项目销售主体。今年以来购房者对企业销售行为投诉较多且多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商品住宅项目,将作为抽查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各县、章丘区项目由各县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的要求组织检查,

三、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联合提醒诫勉,持续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查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等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中介服务市场消费环境。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要组织专业培训,强化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

四、自即日起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工作情况和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处。

五、市、县房产交易监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可售房源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全面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助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协助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26日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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