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独生子女赶紧看!父母的房子,将来不一定是你自己的!

2017-05-15 10:51:59 来源: 山东商报

[ 摘要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啊。注意!不是的!!

为什么王女士父母的遗产那么多人都有份?齐鲁公证处的公证员告诉记者,因为有转继承,王女士父亲去世后没有及时办理继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的王女士的爷爷又去世,导致转继承、代位继承的情况出现,再加上证明材料遗失或者证明人和调查线索无法找到的不利情况,将使整个继承手续难以办理。

“其实像她这种家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早立遗嘱就能理清关系,省了麻烦。”她的父亲去世时,爷爷还在世,如果当时爷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对王女士父亲遗产继承的公证书。一旦王女士爷爷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王女士爷爷对王女士父亲的继承关系就从此而终,也就意味着王女士爸爸的遗产就和她的叔叔伯伯姑姑们没有关系了。

被继承者们的未雨绸缪

“立遗嘱能给孩子省去许多麻烦”

那么,新一代的“继承者们”怎么能少走弯路实现顺利继承?

“及时办理公证也能有效避免麻烦。”专家指出,如果能在父母去世前就及时办理继承手续,那继承人就简单明了了。

我们已经进入“继承期”

嫌花费太贵?公证费也能有打折了

齐鲁公证处主任刘趁华说,社会正在进入“继承期”。一套房子涉及几百万,对大多数家庭,房产都是家庭财产的大头,买卖、赠与、继承哪种过户性价比最高,这个问题也几乎家家都有自己的比较。

目前我国的房产继承一般有三种方式,一种是自行继承,去年司法部取消房产登记加强管理公证后,市民可以跨过公证处、法院自行到房管局办理。这种方式可以节省相当一部分费用,但由于相关部门的行政人力资源有限,这一政策在济南乃至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都还没有落地。

第二种继承就是进行公证,如果当事人都对房产继承没有异议,谁继承谁放弃的问题都协商好后,提供相关材料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而如果当事人对继承的房产有争议,往往会选择第三种方式,也就是在法院解决矛盾,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过户。去年司法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办理了45万多件不动产公证,走法院程序解决继承问题的案件数量约占公证解决的10%。。

今年三月齐鲁公证处率先推出了“绿色继承”的公证业务意见,而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降低收费标准,在100万的房子在原来收费标准上降了30%,房屋面积越大收费标准的降幅也越大。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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