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新区小学阶段招生政策解答
2017-05-24 17:08:50 来源: 济南高新教育官网
2017年高新区小学阶段招生政策解答
1. 我们是高新区户籍,孩子入学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年满六周岁(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学区内常住户口、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即户籍与房产在学区内,户籍迁移时间截止2017年8月31日(含31日),以户口本记录的迁移时间为准。房产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全所有,房产登记时间截止2017年8月31日(含31日),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为准。(备注:招生范围不包括学区内单位、商业用房、公建用房、公寓等)
(3)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2.我们户籍在高新区,家中有2017年入学的儿童,请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学区内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区内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委会或小区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
(5)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明。
3.我们户籍在高新区,想知道户口所在地对口那所学校,怎么查询?
答:(1)5月底可以查看学校门口张贴的学区公示图;
(2)通过学校网站查询;
(3)电话咨询各招生学校的联系电话,可随时电话咨询各学校。
4.我们一家三口在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居住,孩子能不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所属的小学上学?
答:若适龄儿童父母无房(需提供房产大厦开具的无房证明),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祖孙三代同住且祖孙三代同在一个户口上,可以在户口对口的学区上学。
5.我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孩子在本区报名上学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年满6周岁(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在高新区居住或暂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截止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前,监护人中至少一人需同时满足居住证(暂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方可报名。
6.我孩子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报名时须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答:(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暂住证)且满一年(截止2017年8月31日)。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
(3)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或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4)务工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提供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劳动部门开具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完税(或免税)凭证;
(5)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
7.高新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去哪些学校就读?
答:高新区外来人口主要集中在中心片区,为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中心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在招完学区内户籍儿童后,若有空余学位(小学每班不能超过45人)均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高新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为高新区孙村小学和高新区鸡山小学。
综合保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为高新区章锦小学。
高新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大李家小学、小杜家小学、南郭而小学
8.我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交上了材料,是否一定能被录取?
答:按照济南市教育局提出的“市级指导,县(区)为主体,积分量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量化赋分办法,优先安排赋分较高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由于空余学位有限,需要根据家长所交的材料进行量化赋分,根据空余学位数,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4号)的文件要求,“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对于未达到高新区录取分数线的,请无法在我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家长做好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9.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所需的材料我基本上是齐全的,只是因为疏忽,我们夫妻双方都没有办理居住证,可以参加赋分吗?
答:很遗憾,您没法参加赋分。居住证是您的合法居住
的证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量化赋分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参加量化赋分。
10.户籍在哪里的适龄儿童能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报名?
答:户籍在济南市以外及济阳、商河、章丘、平阴的适
龄儿童可以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准备材料,在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高新区的均不能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1.我是济南市市民,在高新区已购房,但户籍在历下区(或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能否在高新区报名入学?
答:根据济南市“零择校”、“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的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建议家长先迁户籍到高新区,实现房产、户籍、长期居住三者一致,然后到对口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12.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户口不在高新区,在高新区买房且实际入住了,今年我孩子能上我房子所在学区的学校吗?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是不划定学区的,您需要准备齐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参加今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量化赋分,根据赋分情况确定是否能被录取。
13.我在高新区购房,但面积不足无法落户,孩子是否可
以在房产所在学区入学?
答:适龄儿童须以家庭为单位实际入住,具有高新区
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学区内房产地址相一致方可入学。若因所购房产面积不足导致无法落户的(落户要求请咨询公安部门),不符合学区内入学条件。
14. 我在高新区购得房产一套,2017年10月份交房,今年能否报名入学?
答:根据济南市“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的招生原则,期房业主子女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范围。对未能在招生报名前迁入户口并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入学问题。待实际入住并迁入户口后,在所在学区学校相应年级班额未满的前提下,监护人可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接收可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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