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新一轮楼市调控祭出“紧箍咒”二三线城市纷纷中招
2017-06-06 09:31:02 来源: i楼吧
长沙楼市限购新政执行细则出台
限购时限明确
6月1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长沙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规定》明确,2017年5月20日前,已进行购房资格申请的,按3·18政策执行;之后申请的,按5·20政策执行。同时,《规定》也明确,2017年3月18日-5月20日,未进行购房资格申请,但已签订购房协议,并将购房款(含首付款、定金等)交至监管资金账户内的,按3·18政策执行;6月30日前,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报。
此外,《规定》还明确,家庭成员中有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无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外户籍家庭。
“对于拥有住房套数的认定,细则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住房套数是指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限购区域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和网签的住房套数,已注销的住房和非住宅不计入住房套数。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提醒市民,购房人如在2017年5月20日前已网签合同,但因限贷或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买卖合同相应条款的,可根据网签时间适用限购政策。同时,开发商要在原房源上与原购房人重新网签。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调控属于意料之中,避免了一大批尴尬的退房潮,是对新政执行细节的详细解释。不过,对于户籍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夫妻离婚后买房资格的界定,以及外地户籍买房需社保及个税的缴纳有无时间限制等问题尚未明确回答。
温州楼市新政
在售项目未经许可不得调价或取消优惠
6月1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和用地供应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已开盘销售的项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价格或取消优惠幅度;未开盘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合理定价,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证书。
《通知》从主动公布相关市场信息、科学把握住宅用地投放、完善土地出让调控措施、加快住房建设上市步伐、形成部门联动监管合力和落实房地产主体责任等六方面着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通知》要求形成部门联动监管合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消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倒卖“房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已经开盘销售的项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价格或取消优惠幅度;未开盘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合理定价,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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