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小毛病闹心 山东立新规给建筑方“加压”

2017-06-18 07:52:58 来源: 经济导报

[ 摘要 ]自7月1日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对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为商品房房屋建筑质量戴上了金箍。

自7月1日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对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为商品房房屋建筑质量戴上了金箍。
    “加强对房屋建筑的质量监管,对我们验房师是个利好。现在的商品房大问题不多,但小问题很常见。我们在为客户验房时,经常受到开发商及施工单位的不待见。加强对房屋建筑的质量监管,将会改变我们的处境,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总体施工质量。”济南职业验房师张明对经济导报记者说。

业主:
庆幸找了第三方检测

提起房屋的建筑质量,很多购房者都曾遭遇过。
    济南市民何女士在南部某楼盘购置了一套新房,为地暖结构。在房屋装修铺地砖前,何女士自己单独找来了第三方对地暖进行打压试验。
    “这家第三方实际是在小区做售后服务的,由于他们之前已经出具过各种合格数据报告,如果我们业主自己再找他们检测,就会单独收费,一次100元。”何女士告诉经济导报记者。
    何女士家的地暖经过试压检测,发现压力不够,由此怀疑有地暖渗漏。而地暖的修理又极为复杂,需要再次分环路进行打压试验,确定漏点所在的环路。“开发商又重新把地面砸开,还好在两年保修期内。幸亏当时自己花钱找人来试压,如果入住后再发现,那问题就大了。”何女士感到些许庆幸。
    何女士的邻居王先生一家则遇上了更闹心的事。王先生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他们家沐浴房安装了冷热水智能感应,“当时装好后用了很久都不好用,后来换了设备还是不好用,我们最后发现是墙壁中的冷水管和热水管接反了。”
   “当时墙壁都已经贴好了瓷砖,只能把墙壁凿开后,重新走了一边冷热水管道。”王先生对经济导报记者说,由于在保修期内,后期维修的这部分费用是由开发商承担的,并进行了一定赔偿。“但业主也要耗上时间精力,还要找同一花色的瓷砖重新贴墙,太闹心了。”

验房师:
小问题很常见

张明是一位专业的验房师,他的工作就是在开发商交房时,陪购房者对即将交付的房屋质量进行验收,每次验房的费用在700到1500元不等。张明做这个行业已经五六年,他都记不清自己为多少买房人验过房子了。
    “对验房中遇到的问题要具体分析、区别看待。每个开发商、每个施工单位,它们盖出来的房子都会有不同特点;精装房、毛坯房,遇到的问题也会有不同。”张明对经济导报记者说,干这一行时间越长,对遇到的问题就越有把握,“比如一听说房子的施工单位是谁,对房子可能出现的问题就会大致有谱。”
    张明告诉经济导报记者,“通常来说,现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管比较严格,大的问题比较少发生,但一些小的问题很常见。”
    比如说空鼓问题,这个是很常见的问题,大部分房子都会或多或少地遇到这样的问题。“很多人认为,空鼓比较常见,不用修理。但实际上,空鼓必须得修。如果不修的话,空鼓的地方在进行粉刷之后,很可能过不了多长时间就出现墙面开裂了。或者是,家里进行装修的时候,如果在空鼓的地方打钻凿孔,很可能会造成墙面的大面积脱落。”张明说。
    防水问题也是经常遇到的质量问题之一。有些施工单位盖出来的房子,可能是由于防水工艺、防水材料的问题,经常出现屋面渗漏,可能是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也可能是向楼下的垂直渗漏。这个问题很麻烦,有时候会给楼下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影响楼上楼下邻里关系。
    另外,墙体甚至楼板裂缝,门窗变形、密闭性差,屋内的电源开关、电源插座不达要求甚至损坏等等,也都是经常遇到的质量问题。

施工方及开发商:
必须承担保修责任

对于大家买房中经常遇到的质量问题,山东将加强监管。
    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山东省实行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在建设单位负总责的同时,《管理办法》还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建筑构配件生产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
    对于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施工方和开发商必须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物业主管部门核实后,维修费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
     张明对这一条内容拍手叫好。“我们做验房师这一行,有时候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那些大品牌开发商还好,但有些小的开发商以及它们的施工单位,在你验出来问题后,不仅不改正,还会威胁验房师。我去年在济南北部一个楼盘验房,验出问题后,施工单位说我‘事儿太多’,甚至想动手打人。”
    在《管理办法》实施之后,张明的处境也许能改善不少。但他也有个期盼,“《管理办法》中的处罚措施可以更严厉一些。”比如《通知》中要求,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先组织分户验收,合格后再组织竣工验收。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未经验收并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这个处罚措施有些轻了。”张明说。
    无论如何,《管理办法》的即将实施是个好消息,张明盼望它能严格落实。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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