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遇上学难题:买的是历下房 户口却要落在天桥
2017-08-17 11:57:08 来源: 生活日报
位于济南市历下区与天桥区交界处的黄台南路69号居民楼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居民楼的房产信息显示历下区,但是居民的户籍却在天桥区,这也就导致居民子女在上学时遇到麻烦。据介绍,黄台南路附近约有300户居民遭遇房子类似房产和户口“身处两地”的问题。
买了历下的房难落历下的户
“我明明买的是历下区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也是历下区,为啥要在天桥区落户?”2014年,张女士购买了黄台南路79号院一套二手房,她说自己当初购买那套房产就是因为房产证上面写的是历下区,她的孩子以后可以享受到历下区优质的教育资源。
“后来我才知道,我们落户要到天桥区的黄台派出所,到现在我也没有去落户口。”购买了历下区的房产,却要到天桥区落户,这让张女士感到非常纳闷,于是入住多年以来她一直没有落户。
在张女士看来,购买了历下区的房产理所应当成为历下区的居民,自己及家属也应该享有历下区相关惠民政策,然而到天桥区落户犹如当头一棒让她成为“历下人”的想法破灭。
另外,为了下一代享受更好的教育,张女士多次向历下区教育局咨询,询问具有历下区的房产证是否可以在历下区的公立幼儿园和小学上学,但是她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
户口和房产地址分属两区非个例
除了黄台南路79号院的张女士外,黄台南路69号的居民李先生也向生活日报记者反映了同样的问题。
“户口本上写的是天桥区黄台南路69号,而房产证上写的是历下区黄台南路69号。”8月16日上午,70多岁的李先生带着自己的户口本和房产证接受了生活日报记者的采访,他说出现户口和房产地址分属历下区和天桥区的情况并不是个例,仅他们那栋居民楼就有50多户民居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我以前是历下区环卫局的,这里原来是我们单位的宿舍,大约70多平方米。”头发花白的李先生说,他是1983年入住小区的,1990年把户口迁到了天桥区黄台派出所,后来房改以后,他们单位的福利房变成了私有房产,他们于2001年拿到了房产证。
李先生介绍,当时给他们办理房产证的是历下区房管局,房产证上标注的地址就是历下区黄台南路69号。“除了黄台南路69号以外,黄台南路67号、69号、75号、79号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黄台南路79号的郭先生说,大约有300多户居民遇到户口与房产地址分属历下区和天桥区的情况。
在区行政区划内却不能在历下上学
采访过程中,李先生拿出了一份由历下区民政局组编、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编制的历下区行政区划图。
“我们就在铁路桥南边,这个地方就是我们所在的位置。”李先生介绍,他手里拿着的那份历下区行政区划图是2015年编制的,他用笔标注了黄台南路69号居民楼的位置,该居民楼正好在历下区行政区划范围内。
“我们小区附近就有历下区的公立幼儿园和一所小学,走着过去只需要几分钟。”李先生介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历下区的市民,就想拿着房产证给自己的孙女到历下区一家公立幼儿园报名。
李先生介绍,两年前他从半夜12点开始带着马扎去排号给孙女报名,然而第二天的下午四五点钟却被告知自己的孙女不符合入园条件。“现在她在一家私立幼儿园上学,不仅学费比较高,而且师资也不如那家公立幼儿园。”李先生说,他一直对孙女没能在历下区的公立幼儿园上学感到愧疚。
费尽周折后在天桥区一小学报名
“刚开始我也到历下区教育局咨询了,问他们我孙女是否能在小区附近的小学上学。”对于孙女上小学的事情,70多岁的郭女士也很犯愁,她说历下区公立学校是免学费的,而且师资力量也比较好,她很希望自己的孙女能在家门口的小学上学,所以在今年四五月份特意咨询了历下区教育局,得到答复却是她孙女不符合入学条件。
在历下区教育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郭女士来到明湖小学替孙女报名。“老师说户口本上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不一样,是不能报名的。”郭女士称,无奈之下她联系到了天桥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以后承诺她孙女可以到明湖小学上小学。这种情况下,郭女士的孙女士才顺利完成了报名。
“到明湖小学太远了,至少要坐四五站公交。”郭女士说,今年9月份,她孙女就要正式入学了,但是她开始担心接送孙女上学的问题,她担心路上会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
部门回应
居民楼的孩子得在天桥就近入学
针对户口簿与房产证上信息不一致,适龄儿童如何上学的问题,生活日报记者先后咨询了历下区教育局和天桥区教育局。
“那个地方(黄台南路69号等)从来没有在历下区上过学。”历下区教育局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12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所以户口在天桥房产在历下的居民的子女要在天桥区就近入学。
“只要该片区的孩子户籍在天桥区,我们就会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8月16日下午,天桥区教育局教育科工作人员说,经过协调以后,最近两年,黄台南路69号等小区的适龄儿童都可以到明湖小学上学。
延伸调查
黄台南路79号是在天桥区的飞地上
房产户口“身处两地”是有历史的
生活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虽然黄台南路69号等在普通地图上位于历下区行政区划内,但是根据1999年勘界地图,该区域是天桥区的飞地,这也是这些居民户籍在天桥区的原因。所谓的飞地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通俗地讲,如果某一行政主体拥有一块飞地,那么它无法取道自己的行政区域到达该地,只能“飞”过其他行政主体的属地,才能到达自己的飞地。
“根据1999年的勘线协议,这个地方部分属于济南市历下区的行政区域,另外有3.7亩和5.2亩属于天桥区的飞地,飞地实际上是天桥的地,但是落在了历下区的范围内。”8月16日下午,生活日报记者电话咨询了济南市民政局区域地名处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根据历下区政府提交的报告显示,黄台南路39号、41号、43号、47号、53号,行政管理属天桥区柳行社区,黄台南路65号、67号、68号、68-1号、69号、73号、75号、77号、79号的房产是历下,但是户籍归天桥区黄台派出所管辖。
该工作人员介绍,早期天桥区柳杭村拿地建了单位宿舍,后来他们协调的房管局,可能是把他们的房产证落在了历下,所以才出现了房产证与户口簿上地址分属两个区的问题。
另外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市面上的那些地图标注的都不详细,属于示意性的地图,而勘界地图会详细注明哪一块是飞地,比例尺达到了1:5000,而且黄台南路那块飞地是历下区政府和天桥区政府都认可的。
历下区国土局
或因方便管理才统一办历下房产证
“黄台南路79号是归我们派出所管。”黄台派出所一位值班民警介绍。
据李先生介绍,如果他们划归历下区的话,他们就归东关大街派出所管,然而生活日报记者咨询相关户籍管理民警了解到,他们的警区仅负责黄台南路21号至53号,黄台南路79号的居民落户必须在黄台派出所,他们不能接收。
8月16日下午,生活日报记者咨询了历下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称办理相关业务的职能已经移交给了历下区国土资源局。
“这种情况是边界相邻的原因,有可能是为了方便管理,不能一个小区跨两个区吧。”历下区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说,由于历史原因,有可能出现其他区飞地上房屋却办理了历下区的房产证的情况。
-
配售型保障房项目加速落地
2024-11-27
-
城中村改造提速
2024-11-26
-
山东省第二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公布,济南12个项目上榜
2024-11-25
-
岁末楼市被注入“强心针”,中国经济将迎来“暖冬”
2024-11-22
-
楼市“止跌回稳”迹象初显 高端住宅热销助力提振市场信心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