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集体租赁住房与“小产权房”不能混为一谈
2017-08-29 11:09:00 来源: 证券时报
国土部和住建部今日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部分人士将此与“小产权房”租赁是否合法联系在一起。对此,国土部有关负责人回应称,集体租赁住房与“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上述负责人表示,集体租赁住房是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经依法批准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的用于租赁的住房。这与“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小产权房”既涉及违法用地,又涉及违法建设和销售,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
楼市“止跌回稳”迹象初显 高端住宅热销助力提振市场信心
2024-11-22
-
报告|10月一线城市租金环比回升
2024-11-22
-
楼市新政利好持续释放 土地市场出现回暖迹象
2024-11-21
-
最新发布!LPR本月保持不变
2024-11-20
-
税费减免、放宽落户,一线城市楼市呵护政策接力出台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