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报租房人信息将受罚 济南房屋出租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2017-10-18 09:07:00 来源: 济南房地产网
10月16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获悉,市中公安已开出济南市首张房屋中介行政处罚单。中海国际社区的两家中介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房屋出租人和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被依法分别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
随着济南市人口的不断增加,租房一族也在大规模的增加,为了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济南市去年颁布相关政策,租房者或者出租房必须上报相关租房信息到片区内派出所,不上报就会受到相关处罚。
今年以来,市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籍科在法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提出了“先行告知——取证处罚——教育培训”的工作模式,并以七贤、大观园两个辖区治安情况相对复杂,房屋中介密集混杂的派出所为试点,积极开展房屋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对于济南的一些房屋出租方来说,如何更放心更省心是他们最关注的事情之一,那么在济南,出租房屋除了不忘上报租客信息之外,还有哪些事情必须要注意呢?
1.办理出租房屋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及消防验收合格手续。按照法律规定,除经依法批准修建的住宅可以无须办理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及消防验收合格手续而出租之外,未取得房屋权证的厂房、仓库、楼、商业铺位出租的,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否则,将可能导致该租赁合同被法院以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认定为无效合同,从而导致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出租人也将因此承担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在出租房屋时,应当能够提供对房屋和商铺拥有合法的权利的文件。因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作为其合法权的证明。在签订房屋或者商铺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必须拥有对房屋享有权或者享有出租权。
3.如果用于出租的房屋属于利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而出租建筑物的,必须先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应当严格使用,如果未能办理规划许可证,则不能用于非农业经营和收益,否则将导致合同因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而被法院认定属于无效合同。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之房东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2.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3.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这样既能督促房客按时付款,又能避免欠费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辞而别欠下大量费用。
4.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使房屋整洁、美观,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
5.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6.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
7.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8.房东与房客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
其他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除了以上的注意事项外,房东可以在房子出租前给自己的房子投保家财险,这样一方面可以保障房客的利益,也可以避免因房客财产被盗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还有就是在上一个房客退房后,房东好在下一任房客住进来之前跟换房锁,如果没有防盗窗,一定要安装结实的防盗窗以防被盗。虽然防盗门窗挡不住小偷,但有总比没有强。
房东出租房屋注意事项还有很多,无论是出租还是租房,大家都是本着顺利成交的想法。然而出租房屋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房东在租房之前尽可能的预想到并且和租客沟通好。
-
小产权房买卖无效,济南法院判决购房中介费一并退还
2022-03-24
-
什么是楼面价?楼面价与房价有什么关系?
2022-01-14
-
好家伙!哪一层都不能买啊!
2022-01-13
-
写给2022年因为还房贷而焦虑的你
2022-01-12
-
年底置业,“低首付”的房子可以买吗?
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