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75辆救护车安抓拍设备 不避让扣3分罚200元
2017-10-19 09:14:15 来源: 山东商报
昨日,济南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在全市推广不礼让救护车抓拍系统,目前济南市急救中心的所有救护车辆已经全部安装了视频抓拍设备,全程记录出车过程中的车辆避让情况,对于不礼让救护车的社会车辆,将会进行抓拍并上传到济南交警随手拍平台,交警将依法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对于车主因主动避让救护车产生的交通违法,交警也将依据记录仪录像及时消除予以免责。
目前,济南75辆救护车上均已安装抓拍设备
讲述:救护车被堵路上患者去世
左凯是济南急救中心山大二院分中心的一名救护人员,开救护车至今已有4年。在他看来,在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开着救护车每抢一秒,都是在为生命争取时间。
昨日发布会现场,左凯讲述了一次让他至今难忘的救助行动。“去年,我曾载着一名重伤员赶往医院,然而当时道路的拥堵程度根本无法让救护车快速到达医院,我特别着急,打开警报,拿着扩音器反复喊话,呼吁前方车辆让行,可道路太拥挤,救护车的车速根本提不起来。”左凯说,“从我所在的驾驶座位置,正好能看到伤员的情况,虽然心里边为道路的通行状况焦心,但我仍不停地鼓励他,一直喊,‘兄弟,别睡!我们马上就到医院了,坚持住!’”“当车辆驶入医院后,我眼看着伤员被送进去,但很不幸,这名伤患最终去世了。”说到这,他难掩痛心之情,哭出了声,“据我了解,这名撞伤患者当时已快当父亲了,他的妻子已怀孕多月。”
左凯说,那次救护行动让他感触颇多。“与以前相比,现在主动避让的社会车辆已经越来越多了,但仍有部分司机因为担心避让造成交通违章而犹豫。”他表示,“希望广大驾驶员,在看到救护车驶来、听到警报响起时,能及时作出判断紧急避让,让我们早一分钟到达医院,救治病患。”
新规:救护车安设备抓拍不避让
事实上,社会车辆不主动避让急救车的原因大体有两个,一是不避让也不见得会受罚;二是避让可能会导致违章,要为此付出代价。对此,昨日起,济南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敬畏生命·无忧避让”主题行动,对不礼让救护车的社会车辆进行抓拍和处罚。“目前,济南市急救中心下属的75部120急救车上,已经全部安装了视频抓拍设备并开始使用。凡是遇有急救车辆可以避让而未避让的,急救车驾驶员将对前方车辆进行视频抓拍并实时传输至‘随手拍’后台,由交警审核调查之后,严格依法处罚。”济南市交警支队韩军庆副支队长表示。记者在现场看到,视频抓拍设备的安装位置位于驾驶室附近的后视镜处,一旦车辆开始行驶,抓拍设备就像行车记录仪一样,自动记录行车状况。当驾驶员遇到前方车辆有故意阻挡或是不礼让的行为时,可即时启动抓拍功能,摄像头将自动抓拍不礼让车辆信息,并同步将现场照片、视频上传至济南交警“随手拍”平台,待交警通过人工审核,确认违法行为属实,就会对不礼让车辆依法作出处罚。“根据《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遇有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按规定让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九十条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韩军庆表示。
关注:因避让违法免责无须申诉
对于及时避让,却导致违章被电子眼抓拍,车主又该怎么办?在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司机可以带上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驾驶证和申诉材料,到当地交警大队申请撤销违法,如果情况属实并符合条件,就可以撤销记录并免于处罚。不过,这种先记录后申诉的模式,还是需要当事人耗费精力来“自证清白”。
不过,从昨日起,车主再因避让救护车产生交通违法时,交警系统可以自动免罚,及时消除违法记录并对司机予以免责。“‘敬畏生命·无忧避让’的启动,是运用规定、规范的力量,为主动避让的驾驶人卸除包袱。”韩军庆表示,“对于遇有急救车辆因主动避让而造成的诸如‘越线停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用公交车道、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我们将以急救车行驶轨迹为依据,及时予以消除。‘无忧避让’的实施,传递的是弘扬正气,鼓励的是善心善行;让担心甚至冷漠不再有托辞,让城市更加有‘温度’”。
其实,济南并不是第一个实施“无忧避让”措施的城市。深圳早在2014年4月份就推出了急救车无忧避让系统。
另外,还有部分车主不了解,如果救护车没亮警灯也未鸣笛要不要避让?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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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任务时四种车需避让
救护车并非唯一需要避让的车辆。根据相关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什么情况属于“紧急任务”?以救护车为例,亮起警灯和鸣响警笛时均属于“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均需避让,对于未避让的车主,交警还将对其处罚。
顺河高架“应急车道”侵占即罚
开车走顺河高架路的司机会发现,高架路由北向南路西侧,由一条黄色实线隔开了2米宽左右的车道,地面上有“巡查专用”字样。这是做什么用的?
据了解,如遇有紧急突发事件,执法、救护、消防等车辆可通过该车道快速赶往现场,社会车辆是不允许驶进该车道的,高架路上有监控,交警平时也会开车在路上巡查抓拍,违反规定的车辆司机将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如果社会车辆驶入该车道,将面临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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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交警判其负全责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在东营市西城北一路与燕山路交会处,一辆电动车因闯红灯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缜密取证,依法判处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目前,双方均认同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
10月10日中午11时30分,东营交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北一路与燕山路交会处,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出租车相撞,现场有人员受伤。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转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取证。
经过一番查证,警方发现事故起因,系电动自行车车主张某未遵守交通法规,与出租车驾驶员孙某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孙某陪同张某到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检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张某承担,并未要求孙某垫付。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与《交通事故程序处理规定》第46条规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违反信号灯通行造成交通事故,张某应该负事故全责。目前,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同意事故认定结果,孙某称自己将承担车辆维修费用,不需要张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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