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版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预警门槛降低 污染时间按小时计
2017-10-27 10:37:28 来源: 济南时报
采暖季是一年中最容易出现重污染天气的时节,如何更加科学地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环保部要求,山东省今年将使用“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介绍,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2016年版基础上对基本构架、成员单位、预警分级标准、强制减排指标、应急减排措施、减排项目清单等六块内容进行调整。2017年山东版重污染天气预警对分级标准进行了调整,将原来“日均值(24小时均值)”改为“连续24小时均值(可跨自然日)”。记者了解到,新版预案有望在近期向社会发布。
2013年,《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印发,按照省级分级别标准,预警分为黄、橙、红三级。2016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进行修订,增加蓝色预警,启动门槛降低。2017年7月10日,环保部向“2+26城市”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修订,补充说明或重新修订等方式完成应急预案修订。
记者从济南市环保部门获悉,按照国家环保部及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济南市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修订重点包括,预警分级标准进行修订;按照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分类,结合源清单及环境统计数据,汇总调查各类源的减排清单;统计全市各类源排放总量;确定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需采取的应急减排措施。截至9月底,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初稿)并已通过国家环保部专家评估。近期,济南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按程序印发。
●有啥变化?
变化一 预警可能会更频繁
按照环保部统一要求,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由过去按天计算改为现在的按小时均值计算,且只有大于的日均值,取消了小于日均值。
解读:相关人士分析,这一变化意味着预警启动更加灵活且科学。根据这一调整来理解,如果按照2016年版预警启动方案,假设10月28日白天预测“气质”良好,夜间至次日上午将出现重度污染,但28日整体上AQI日均值没有超过200,达不到蓝色预警启动条件。新版预警采取可跨越自然日的预测方式后,如果28日夜间至29日的24小时里AQI均值超过200,那么就可以达到蓝色预警启动条件,意味着原来没有的“预警空白”在新版中得到填补,预警启动门槛进一步降低。
变化二 应急减排落实到生产环节
应急减排措施方面,则聚焦“三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清单,通过编制“一城一案、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通过错峰运输、错峰生产和限产、轮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实现“削峰降频、降低污染级别”的目的。
解读:在“移动源”减排方面,主要通过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实施过境重型卸货车绕行疏导等措施实现,在主城区和建成区限行范围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限行区域;谨慎使用单双号限行的强制措施。电动汽车不采取限行措施。
变化三 减排指标细化
将减排指标细化为4项:SO2(二氧化氮)、NOX(氮氧化物)、PM(颗粒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蓝色预警级别时,增加了全社会PM和VOCS减排比例均应达到5%。
解读:原来蓝色预警的响应措施均为建议性的,比如呼吁市民乘坐公交车或骑自行车出行,呼吁企业减排但没有具体到量。新版预警对蓝色预警对应的响应措施则作出了要求。
变化四 增加应急培训等4个板块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内容由2016版的8个部分,修改为11个部分,修改面比较大。其中删除了应急预防部分。增加了4个部分,包括保障措施、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宣传教育。调整2个部分,涉及组织领导调整为组织机构及职责,监督问责调整为责任追究。没有调整的部分,其中内容也有不同的增减,使其内容更加科学和完善。
变化五 新增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其中省责任部门单位14个,比原来增加了2个: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17个设区市与以前相同。
变化六 “僵尸企业”不列入减排清单
新版预案中明确规定,一是剔除7种类型企业或行为,包括:僵尸企业、虚假企业、已取缔或计划取缔“散乱污”企业、已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小锅炉、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已列入调整产业结构或化解过剩产能而搬迁的企业(如济钢)。二是区别计算3种类型企业应急减排量,包括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燃煤机组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不计算应急减排量;已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其污染物减排量按1.2倍核算;因市场不景气或环境质量改善提标等原因出现生产负荷不饱和生产的企业,其污染物减排基数按实际生产负荷计算。三是确保应急减排量可控制、可检查、可考核。
●相关新闻
治理不力公开约谈政府负责人
“对解决问题不彻底、方案确定任务进展慢的进行公开约谈。采取省级环保点穴式督察、专题督察方式,实行问责追究,全面倒逼责任落实。”26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说,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山东将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山东日前出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细则,主要目标是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不低于18%、15%、10%、15%、15%、18%、15%;秋冬季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幅度,除济宁为不低于10%以外,其余均为15%以上。在此基础上,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全面完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今年前三季度,山东“蓝繁天”平均天数为209.1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8天。其中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7城市同比改善,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济南市,改善率达到28%。前三季度,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同比分别下降11.3%、12.0%、31.4%、5.6%。其中,济南PM10改善率全省第一。
在9月份,7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青岛列第34位,济南列第60位,后10名中没有出现山东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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