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卖家反悔怎么办?看清三种对策!
2017-11-02 10:07:34 来源: 网络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因为房子涨价或其他原因而临时毁约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购房者不幸遇到了,该怎么办呢?购房指南带您从三个角度来寻找对策!
一、卖方要涨价再过户
如果卖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后提出房屋涨价,买方可以立刻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查封房屋,保证财产安全,以防止卖方将房子卖给第三人,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卖方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
如果卖方再把房子卖给你后,又卖给了第三人,但是都还没有办理过户。这时候你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
如果卖方在把房子卖给你后,又卖给了第三人,并且已经办理过户。那么此时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还可要求卖方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进行赔偿。因为此时卖方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从而造成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三、卖方反悔要求合同无效
假如购房者买的房子除了卖方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卖方未经过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共有人可以申请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这种情况购房者该怎么办呢?
如果购房买的房屋是卖方夫妻共有的,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应要求卖方夫妻共同签字或保留双方均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据,如果卖方以配偶不同意出售为理由要求解约,购房者就可以根据证据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是配偶以外的人共有房屋,那么卖房的人需要有证明房子是共有财产。如果不能证明,那么买家就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卖房的人能够证明房子是共有的,且合同不能履行是由于卖房的人造成的,那么买家可以要求解决合同并提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未雨绸缪,在签订交易合同的时候,购房者应当主要合同内容,一般应注明:“若是由于某一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那么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向违约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而违约一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违约金返还给对方,还得依法赔偿损失。”也可以适当加重卖方的违约责任,使其不敢轻易反悔。但如果买卖双方并未签订购房合同,卖家也只是口头承诺,那么此时卖方反悔,只能通过私下协商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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