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政!知名高校来济建分院最高支持3000万
2017-11-10 14:22:27 来源: 大众网
今天,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期,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为促进高校院所成果就地转化,济南对新批准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以及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和一流学科,分别给予最高500万、200万元补助,对国内知名高校院所来济建立分院或共建二级学院等,分别最高支持3000万元。
据了解,济南市拥有驻济高校48家、科研院所83家。今年5月,济南出台“人才新政30条”,提出“建立更具活力的省会人才集聚机制”。此次印发的《若干政策》,是落实“人才新政30条”的重要配套文件。
《若干政策》突出“三个面向”,首先是支持高校院所“筑巢引凤”。对新批准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以及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和一流学科,分别给予最高500万、200万元补助。对高校与济南市企业联合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新增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高校院所在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和技术领域新组建的创新团队每年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连续三年扶持;对新独立组建或与济南市企业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科技园、协同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载体,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新独立建设或与济南市各区(园区)、企业联合共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科研带头人工作室的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
对国内知名高校院所来济建立分院或共建二级学院等,分别最高支持3000万元;对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在济设立的研发、成果转化机构,分别最高支持500万元,对引进的创新团队最高资助200万元;对国际知名高校在济南市建立特色学院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对国际高端研发机构在济南市建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支持高校院所深度参与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分别最高给予300万元项目支持。三是吸引国内外“大院大所”来济设立研发或成果转化机构。对各县区等引进国内外“大院大所”来济设立研发或成果转化机构,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补助;对在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工作中起重要中介作用的第三方法人单位及个人,分别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同时,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立高校院所与济南市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一张网”管理平台。支持高校院所和济南市企业协同创新,设立研发专项资金,采取补助、“借转补”等方式,择优扶持高校院所和济南市企业联合研发并在济南市成果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按项目投资额10%支持,最高1000万元。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在济落地转化,设立驻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等。
建立全球人才“柔性引进”和科技成果全球购买机制,支持高校院所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等服务。对在本地转化的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的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高校院所组织的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活动,每年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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