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要如何识别卖家的陷阱?
2017-11-15 09:38:03 来源: 网络
购买二手房的价格会比购买新房的价格低一些,使得二手房交易市场逐渐繁荣起来。但由于二手房购买者的经验积累的不够,对购房知识的了解不深,一不小心就会掉入卖房者所设置的陷阱。那么购买二手房要如何识别卖家的陷阱呢?
一、卖家拖延接受付款
买家准备好了房款,比如首付款,通知卖家提供账户以便汇款,而卖家以出差不便、办理新卡等理由,一直没有提供账户,此时买家要务必小心,可能有圈套。卖家拖延你的付款时间,一旦达到迟延解除条款,卖家会恶人先告状,诉你迟延付款,而付款义务的证明责任在买家,买家将面临很大的诉讼风险,类似的案件屡有发生。
防范技巧:
买家要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卖家收款账户,付款时直接打入约定账户;如果没有约定账户,又遇到上述情况,买家要通过录音录像、发书面催告函、提存款项、通知中介将该情况备案等方式留存证据,证明自己主动付款的事实,才能破解对方的圈套。切忌不能仅靠口头、电话沟通,一旦发生纠纷将无证据证明事实。
二、卖家主动示好,给予宽限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卖家主动给予买家宽限,不限于宽限付款时间,还包括买家的几乎一切的合同义务,诸如支付定金、首付款、尾款,配合网签,申请贷款,配合过户等,凡是买家义务,卖家主动宽限或放任买家超期的,均要谨慎。
防范技巧:
当遇到主动宽限或是放任买家延期的,一定要小心。表面宽限,实际在引诱买家迟延履行义务。到底是哪种,其实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买家应当准备好再签约,签了约,就不能指望别人宽限。如果确实遇到履约困难,且对方同意宽限,建议签署补充协议确认。
三、签约后过分强调夫妻共有事实
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为一人独有,该所有人单独与买家签约,履约过程中,卖家过分向买家强调:“买家签约前就知道该房屋系夫妻共有的事实,只是配偶名字没有写在房产证上”。此时买家要小心了,卖家可能在取证证明买家知晓该房屋是夫妻共有的事实,接下来,卖家配偶可能会起诉买卖双方,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防范技巧:
购房时,若卖家声称房屋是个人所有的,应在合同中载明;如买家知晓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必须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约或要求夫妻另一方提供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若上述预防措施都没有采取的话,遇到卖家强调夫妻共有的这件事,买家不要糊里糊涂的错认。
四、卖家拖延办理网签
正规中介机构提交网签时,都需要买卖双方书面授权。如果卖家找理由暂缓授权网签的,买家要小心了,很可能卖家已经不想出售了或者想加价另售他人了。
防范技巧:
买家签署合同时,应当约定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网上签约或预告登记,如遇上述情况,买家可以通过预告登记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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