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断房”出租得符合三条件 厂房经改造后也可租赁

2018-06-22 10:00:16 来源: 生活日报

[ 摘要 ]作为全国首个住房租赁团体标准,由山东省房地产协会编制的《住房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近日正式实施。该住房租赁标准明确提出,经过改造加建的“隔断房”只要符合相关标准,也可对外出租,但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

作为全国首个住房租赁团体标准,由山东省房地产协会编制的《住房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近日正式实施。该住房租赁标准明确提出,经过改造加建的“隔断房”只要符合相关标准,也可对外出租,但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同时,合法合规的厂房及商业用房等,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用于住房租赁经营。

“隔断房”出租得符合三条件

不少刚毕业的大学生会选择“群租”来降低生活开支,但往往存在隐患。尤其是合租过程中,不少房主或中介将原有房屋进行隔断改造,原本一套二居室房屋被隔成拥有七八个房间的“群租房”。

“隔断房”究竟是否合规,始终是一个问号。济南礼寓创始人王栋告诉记者,他所创办的礼寓主要面向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对原有房屋改造,将原本拥有两三个卧室的房子变成四五个卧室的公寓对外出租。“我们改造后的房屋符合消防和安全标准,包括在公共走廊设置了安全出口等指示牌,但有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这种符合相关标准的隔断房究竟合不合规?”

王栋的疑问有了答案。根据《住房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在原房屋户型基础上对起居室装修改造并加隔断后,符合标准后可用于房屋租赁经营。“改造后的起居室公共走廊最窄处不应少于1米,房间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和消防要求,只要满足这三个要求,就可对外出租了。”山东省房地产协会秘书长孙莉表示。

厂房可改造成公寓和租住房

不过,住房租赁应以原规划设计或现有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为居住空间的房间最小出租单位,其中原始设计为过道、厨房、卫生间、阳台、储物间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以及单套住房改造加建厨房、卫生间的不应对外出租。

同时,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单间居住人数不应超过2个成年人,这其中不含过道、厨房、卫生间、阳台、储物间和地下储藏室,且宜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标准。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此外,合法合规的厂房、商业用房等,在房屋结构符合改造条件前提下,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改造为长短租住房(公寓)、人才公寓、老年公寓等用于租赁经营。

“住房租赁企业改造住房,应征得产权人同意或授权,并不得损坏或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应确保房屋防水、排污功能有效才行。”孙莉表示。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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