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阶段性降低费率第一波 工伤保险下调50%

2018-09-15 09:38:49 来源: 舜网

[ 摘要 ]从5月份开始,我市的工伤保险费率从现有的费率标准下调50%。为什么要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呢?

从5月份开始,我市的工伤保险费率从现有的费率标准下调50%。为什么要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呢?这对职工个人待遇有什么影响吗?舜网联合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推出《手把手教你办社保》系列视频,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社保知识,以下列举视频中的六大工伤保险疑问内容。

问:本次工伤费率下调50%是指哪一阶段?

答: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问: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以后,工伤职工的待遇会降低吗?

答:不会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工伤的职工仍可按伤残程度享受相应的待遇。

问:工伤费率下调对职工和单位有什么影响?

答:近期,我市按照国务院(下发的)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要求,出台了两条有效措施,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一是在保证工伤保险八档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下调50%的费率;第二,继续降低建筑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费率。在去年以工程总造价1.5 ‰的费率标准基础上下调至0.8 ‰,预计通过一年的时间,可以为8.95万家用人单位减负3.6亿元。

问:怎么申请工伤待遇?

答:如果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分别通过了工伤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后,根据鉴定的等级,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问:申报工伤保险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单位申报需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个人则需在一年内完成申报。

问:工伤费率调整后,5-8月份怎么退费?9月份怎么申报缴费?

答:2018年5月1号起,济南市下调工伤保险参保费率。单位在进行9月份工资申报时,系统会自动插入5-8月的工伤保险的退费金额,当单位完成9月份社会保险申报时,9月份应缴金额大于5-8月工伤退费金额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抵扣,单位无需进行操作;当单位9月份的应缴金额小于5-8月工伤保险退费金额时,单位需提交退费申请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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