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品房与保障房转换通道 去库存惠民生一箭双雕
2016-01-05 08:50: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河南省正在起草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并争取尽快出台。这份意见将明确,在安排项目时,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优先。
同时,鼓励地方政府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切实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重,提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比重,通过优惠措施引导被安置居民选购合适的商品住房。鼓励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租住普通商品住房,并由政府按规定发放租赁补贴。
目前,不少县市已经在探索打通商品房与政策性住房的转换通道,通过回购商品房作为政策性住房,帮助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难题,也帮助房地产企业去库存、缓解资金压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认为,我国住房市场已从供不应求转向供求基本平衡、局部过剩,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住房保障政策也应适时调整和转型。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不仅可以盘活住房存量资源,也能进一步提升保障房供给水平。
要顺利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的通道,首先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回购资金以及货币化安置资金。
2014年4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棚户区改造“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国家的政策性贷款相对于商业贷款来说利率更低,而且贷款年限长,这可以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王预凯说。
不少人向记者表示,货币化安置将成今后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政策取向,这意味着棚户区改造的资金需求将加大。因此,期待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
据了解,目前购买商品房作为公租房不在国家开发银行的政府购买服务清单中,地方政府只能从商业银行获取资金支持。这对于债务压力已经不小的地方财政而言,显然是一个考验。
“如果能把回购商品房做公租房也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国家的政策性贷款能够予以支持,地方政府举债的负担就会小很多,积极性也会更高一些。”陈兴和说。
另一个挑战来自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宋洪斌告诉记者,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对保障房的户型和单套面积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要真正打通通道,需要在政策层面进行符合实际的放宽调整。
目前,濮阳市已经明确,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面积可以放宽到90平方米;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单套面积可以放宽到144平方米。
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在房地产库存量大的三四线城市,由政府购买商品房作为保障,完全有能力为保障房提供稳定而可靠的房源,也比政府自建的保障房更能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未来,还应继续从提高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角度出发,把货币化安置和回购商品房结合起来,进一步探索保障房供给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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