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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契税首套房认定按"区"划分 房贷认定标准不变

2016-02-26 09:13:24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25日上午,一条房产契税新政在济南中介市场上流传开来——从25日开始,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等济南的任意一个区购房,购房家庭只要在该区无房,就按首套房标准缴纳契税。

25日上午,一条房产契税新政在济南中介市场上流传开来——从25日开始,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等济南的任意一个区购房,购房家庭只要在该区无房,就按首套房标准缴纳契税。

松绑!契税首套房认定按区划分

“最新消息:自2016年2月25日起,契税只查购买房子的行政区。例如:您在市中区买房子,只查您市中区有没有房子就算首套!契税无房证明有效期改为5天!”25日上午,最近有买房打算的济南市民陈先生突然接到中介发来的这条短信。

在经四路万达商场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策是在早上开晨会时传达给业务人员的。“我们也觉得很突然,但是确有此事。”

25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经七纬二路上的房产交易大厅地税窗口进行询问,工作人员证实,济南市确实从当日起,开始执行房产契税首套房认定按区划分的政策。

“这次调整依据的是山东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住建设厅24日联合下发的文件。我们也是接的省局通知,现在正在紧张执行中。”济南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算账:是否首套,超90㎡房子契税差不少

记者研究山东省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了解到,这份文件主要是对19日国家三部委下调房产契税政策的明确和落地。文中明确规定,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重新承受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差价部分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对差价部分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属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差价部分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对差价部分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这些都与22日各地开始执行的契税新政相吻合。

而文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句话为“住房情况查询范围为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这就意味着,在济南跨区买第二套房,将可以按照首套房政策缴纳契税。即90平方米以下缴纳1%契税,90平方米以上缴纳1.5%契税。

退税?已交税但没过户,可先退房再退税

新政实施前多交的税有没有可能退回来?对此问题山东省的文件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记者致电地税12366热线,工作人员解释,这一规定的意思就是如果购房者已经交过契税并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契税不能退还;如果只交了契税、还没有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可以在退房的前提下退回契税。

同时山东省规定,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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