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最低报销比例提至60%

2019-07-23 11:03:12 来源: 海报新闻

[ 摘要 ]在7月22日山东省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新时报记者获悉,山东居民医保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在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重点提高了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其中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10万—20万元段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最高段报销比例达75%。

在7月22日山东省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新时报记者获悉,山东居民医保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在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重点提高了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其中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10万—20万元段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最高段报销比例达75%。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进一步降低,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高于该比例的要予以降低,其中有五个市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

同时,加大贫困人口保障力度。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降低到5000元,分段报销比例由四段改为了三段,每段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5%,取消了原50万元的封顶线,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将大大降低。

在筹资标准方面,山东居民医保再出惠民举措。2019年山东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达到每人不低于7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250元。2019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人均81元,全部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互助共济制度,我国按照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03年新农合制度试点之初的10元,逐步提高到2018年的490元,今年再增加30元,达到了520元。虽然个人缴费也有所增长,但政府补助始终占大头,目前仍在个人缴费的两倍以上,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突出特点和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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