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物业行业开展标准建设年活动

2019-08-05 10:17:23 来源: 齐鲁晚报

[ 摘要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2017年以来,济南市根据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行业整体服务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2017年以来,济南市根据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行业整体服务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为深入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纵深发展,按照省住建厅下发的《2019年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济南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今年继续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标准建设年”活动。

方案中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抓总、各方联动、企业先行”物业管理工作格局,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标准服务、标准管理,弘扬行业精神,打造行业形象,不断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当好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排头兵”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创建国家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此外,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进行收费和服务,依法共同查处违反收费办法的行为。五是贯彻实施《新建物业服务项目承接查验指导意见》,开展新建商品房承接查验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商品房开发遗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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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内容

在全面总结分析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标准建设”这个核心,本着全面覆盖、查漏补缺的原则,重点推进“三会三公开”、矛盾投诉查处、物业管理与各方面职责界定等各层面、多环节标准制定工作;加快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尽快推出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推进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建设,以高标准引领全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明创建活动纵深发展。

(一)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按照“党建+物业”融合式社区治理模式,大力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党的建设工作。支持和配合基层党组织在物业服务企业中建立党组织,通过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创新,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相促进、相互融合。积极发挥党组织对物业服务行业的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和工作引领,以党建工作带动和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效能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具有鲜明“红色基因”的泉城物业服务品牌。构建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五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

(二)完善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实物业管理办公室、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委”)工作人员,完善市、区县、街道和社区四级物业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综合管理。

(三)大力宣传推介典型经验做法。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积极向党委、政府以及文明办报送创建工作信息、创建情况,争取重视支持;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组织骨干企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媒介对文明服务明星和文明创建示范项目、标兵企业进行集中宣传,持续激发全行业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热情。

(四)精心策划主题创建活动。策划一批技能培训、公益讲座、知识竞赛等主题创建活动,进一步充实创建工作内容,增强创建活动的实用性和可参与性;组织企业和员工积极参加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将文明行业创建融入文明城市复评工作大局,争取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支持,积极参与标准化改革试点、“放心消费在山东”等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活动影响力。

(五)继续推进“三会三公开”标准化。落实《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三会三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已落实的,加强工作指导,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对未落实的,进行公开通报;拒不整改的,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相关情况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确保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

(六)完善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投诉查处机制。组织开展法规政策宣讲,提升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意识和契约精神。积极推进市民服务热线、局长信箱、来信来电等各类投诉处置程序、结果运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辖区公安、城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派出执法机构执法进社区制度,对搭车收费、物业项目退出交接难、信访积案等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统计分析,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处置标准规范,切实降低物业服务投诉量。围绕物业管理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专营设施设备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管理、电梯保修和维保责任等各方面的职责交叉、重叠问题,按照理清边界、有效衔接的原则,完善各类管理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效率。

(七)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水平。支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认真落实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安排,加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设;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对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组织行业积极参与山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争取更多骨干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积极参与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相关工作,大力推荐全省物业服务行业企业标准“领跑者”。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积极配合做好迎接已立项的32项企业标准建设重点项目的专家评审、集中推介工作,推动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企业标准上升为省地方标准储备项目;继续做好参选省住建厅组织的储备部分重点项目工作。

(八)大力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措施,着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一是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小区评优、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挂钩。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物业服务技术技能培训和管理人员素质培训,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三是健全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会同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健全利于行业发展的良性市场机制。四是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进行收费和服务,依法共同查处违反收费办法的行为。五是贯彻实施《新建物业服务项目承接查验指导意见》,开展新建商品房承接查验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商品房开发遗留的问题。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8月底前)。各单位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号召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发动,利用悬挂张贴标语、宣传画等营造浓厚活动氛围,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9月-11月)。各区县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创建活动。11月底前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对“标准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评估实施效果,推荐活动开展扎实有效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创建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住建部门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精心安排各项创建活动,让创建过程真正成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能力的过程,进一步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努力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这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真正让业主受益,使业主满意。要以文明创建和此次活动为契机,提升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标准,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和活动,弘扬社会正气,引领社会风尚,改进行业作风,打造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

(三)搞好协调配合。各区县住建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调解会,多沟通、多交流,对涉及小区管理和“标准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共同制定计划和措施,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部门联动,有效整改,达到共建和谐社区的目的。

(四)严格考核奖罚。市住建局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办法,对文明行业创建和“标准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和落实具体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县住建部门要联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被动、进展缓慢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问责;对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问责或表彰情况将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媒体上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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