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济南双创政策:“双创19条”助力人才“选择济南”

2019-09-09 11:23:11 来源: 齐鲁壹点

[ 摘要 ]9月4日,济南市出台《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积极适应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建设省会人才集聚新高地,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之城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9月4日,济南市出台《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积极适应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建设省会人才集聚新高地,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之城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记者对济南市委

一、济南市出台政策用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择天下英才而用之,是出于什么样的战略考量?

答:为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适应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建设省会人才集聚新高地,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之城,济南市特制定若干政策用于招揽人才。这些政策涵盖“实施泉城创新创业人才工程”“完善创新创业支撑体系”“提升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四个部分,共有19条措施,很具体,很细致,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实施泉城创新创业人才工程具体针对哪些群体出台了优惠政策?

答:泉城创新创业人才工程包括五项人才集聚计划,分别为“博士后英才”集聚计划、“梧桐树”青年英才集聚计划、“金蓝领工匠”集聚计划、“创客之都”人才集聚计划和“四海菁英”集聚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青年人才、博士后人才、技能人才、创客人才、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博士后英才”集聚计划鼓励驻济单位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资金支持。“梧桐树”青年英才集聚计划支持驻济高校引进全球TOP200高校博士。“金蓝领工匠”集聚计划旨在全职引进或本土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国技术能手,分别给予重奖。“创客之都”人才集聚计划支持区县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公司等建设创新楼宇、创业街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四海菁英”集聚计划遴选一批海外留学人员初创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三、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离不开配套政策、体系的支撑,济南市在这方面将强化哪些工作?

答:完善创新创业支撑体系,包括建立“选择济南”发布机制、举办“济智汇聚”活动、提供精准就业指导、培育市场引才主体等7条措施,为人才创新创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选择济南”发布机制,将聚焦十大千亿级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领域,发布“选择济南”清单。建立济南市人才数据中心和产业、人才信息发布平台,动态发布产业、融资、人才等需求信息及公共服务配套、创新平台、创业载体等信息。同时,加强与重点高校合作,组织开展“重点高校山东籍毕业生济南专场对接会”、“才聚泉城”招聘、“泉城伯乐”评选等活动。设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鼓励驻济金融机构推出“人才贷”金融产品。建设“齐鲁人才谷”,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载体支持。打造“泉城众创空间”品牌,对列入支持计划的,给予资金补助。在市政府驻外机构加挂人才工作站牌子,对招才引智成效显著的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和创新驿站,给予奖励。设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金,支持海外人才项目来济落地。

四、我们知道,对来济南创新创业的人才来说,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就医等问题都是必须面临的现实问题,济南市如何在这些方面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

答:提升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包括人才落户“低门槛”、人才子女“上好学”、人才来济“有房住”、人才服务“国际化”等4条措施,在落户、教育、住房、交通、国际化等方面推出服务措施,进一步降低人才落户门槛,为人才落户提供便利。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凭相关证件证明即可落户。实行“网上不见面”智能化落户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快速落户。开通人才随迁子女入学快速安置“绿色通道”,市、区建立人才子女优质基础教育“定点储备校”。符合条件的重点高层次人才,结合业绩评价层次,可在购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人才公寓免租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企业新引进的或在济稳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在济购买住房。市域范围内每年筹集不低于5000套人才公寓,打造“黄河青年人才城”,留济大学毕业生可按照低于市场价20%购买或租赁人才安居房。就医方面,支持市中心医院加快建设国际医院,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建立国际医疗合作中心、国际远程会诊中心。聚焦外籍人才和海外归国人才生活需求,规划建设国际人才社区

五、对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引进“千里马”的“伯乐”,有哪些奖励、激励或惩罚机制?

答:济南市将开展人才工作创优争先评选,对在招才引智、人才改革创新、双创平台建设等人才工作中作用突出的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个人及人才工作者进行表扬奖励。完善区县委书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开展全市重视人才工作“好书记”“好局长”评选活动。健全人才工作督办落实制度,对落实不力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约谈相关负责人。建立人才荣誉制度,每2年评选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泉城功勋人才”。每2年召开人才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对“泉城功勋人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记功表彰。探索建立人才贡献分类奖励制度。

因敢于担当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或事后出现一定失误的,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在政策执行理解上存在一定争议和失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客观原因导致享受政策支持的企业及人才项目发展缓慢或失败的,可以免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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