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医保新政:五种癌症早诊早治报销比例可达85%
2019-10-18 10:56:27 来源: 齐鲁网
近日,济南市出台《基本医疗保险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办法》。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自今年10月1日起,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中首先开展癌症早诊早治试点。据悉,部分癌症项目纳入职工医保报销,在全省尚属首家,在全国也是率先。此次开展的早诊早治项目涉及职工医保参保人约135万人,预计将惠及高危人群85万人次。
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参加早诊早治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参加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正常享受待遇;年龄在45至70周岁之间;之前未被确诊患有关疾病;经筛查属于患试点病种的高危人群。
综合考虑癌症发病率、诊断方式、确诊难度等多方面因素,济南市将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和直肠癌作为试点病种,并根据项目实施效果,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在诊查项目的选择上,根据疾病临床诊疗规范,确定肺癌的诊查项目为肺部低剂量螺旋CT,食管癌和胃癌的诊查项目为胃镜(包括诊查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含病理检查),结肠癌和直肠癌的诊查项目为肠镜(包括诊查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含病理检查)。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诊查项目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85%,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同一诊查项目的诊查周期为每两年一次,参保人自愿增加的其他诊查项目,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参保人该如何申请参加早诊早治项目?具体如下:
济南市选择3家医疗机构作为首批试点机构,分别是山东省肿瘤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和历下区人民医院。经多方努力,3个试点诊查项目的价格最大降幅达到27%,在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向试点机构提出申请,试点机构负责通过问卷等方式对参保人是否符合早诊早治项目条件进行筛查,建立筛查工作规范,明确筛查方式、内容及程序,并对筛查结果负责。经筛查属于试点病种高危人群的,可参加早诊早治项目,享受相应的癌症诊查项目医保支付待遇。
参加早诊早治项目的参保人,经诊查确诊患相应疾病的,需尽早开始临床治疗。经诊查未患相应疾病的,可接受医生指导下的健康干预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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