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红色预警期间有条件的学校报备后可停课

2019-12-09 09:05:52 来源: 舜网

[ 摘要 ]12月6日,济南市教育局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此同时,2018年12月16日发布的《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同时废止。

12月6日,济南市教育局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此同时,2018年12月16日发布的《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同时废止。

新版应急预案中,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黄色预警期间,启动Ⅲ级响应措施,学校所在地的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时,学校可自主安排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所耽误室外课程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倡导师生及家长绿色出行,上下学尽量骑乘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

橙色预警期间,启动Ⅱ级响应措施,在实施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学校应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入院体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与2018年版相比,新版应急预案在橙色预警时,取消了“学校、幼儿园应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这一条内容。

红色预警期间,启动Ⅰ级响应措施,在实施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采取停课措施。

各学校在按照应急预警响应措施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开展体育活动或健康教育课。在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停课期间,各学校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信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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