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拟增加至25类 举报违规渣土车最高奖3000元

2019-12-14 18:42:25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13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3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渣土车交通违法成为征求意见稿中的一大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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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范围扩大至25类

通过梳理,记者发现,本次征求意见稿相比于两年前的《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奖励范围由原来的20类扩大为25类交通违法,对部分违法交通行为的举报提高奖励金额。

新增的项目里,一般道路交通违法占四项,包括:举报“故意遮挡、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50元;举报“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奖励50元;举报“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奖励30元;举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奖励30元。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原来的举报“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奖励20元;这次拟变更为举报“遇停车排队(缓慢行驶),穿插超越等候车辆的”,奖励20元。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的”,奖励20元;拟变更为举报“机动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奖励20元。举报“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的奖励金额由原来的10元提高至20元。

对比原来的奖励办法,记者发现对于严重道路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未有明显变化。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1000元;为重伤或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10000元,依旧是奖励最高的交通违法行为。

渣土车交通违法被“单列”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举报渣土车违法是新加入内容,涉及到四项内容。

具体为举报渣土车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规定行驶的奖励500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渣土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渣土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渣土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渣土车的奖励1000元;举报驾驶报废、拼装渣土车,饮酒后驾驶渣土车的奖励2000元;举报一个信号周期内连续三辆及以上渣土车闯红灯的奖励3000元。

据了解,《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5日。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提出:

1.电子邮件:jnjjfzk@163. com;

2.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3012房间,邮政编码:25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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