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下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的通知

2020-07-21 16:22:42 来源: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 摘要 ]“历下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服务平台”将于7月21日至8月10日开放,请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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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服务平台”将于7月21日至8月10日开放,请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及时申报。

一、转学受理类型

1.在历下区购房、落户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历下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家庭在市区(市区指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南山区)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3.在历下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二、转学安排原则

1.对符合“户籍、房产(仅限住宅)和实际居住相一致”的申请转入学生,原则上优先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区内服务学校。若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量,则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转学,超额部分及无空余学位的年级转学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安排,监护人不同意协调的视为自愿放弃。

2.对于申请转学类型的中的第2、3种情况,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教育资源情况协调安排转学。

三、转学需要提供的材料

转学插班生需要提供的材料,请登录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lixia.gov.cn/jyj/)或“历下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在“招生专栏”按照《2020年历下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南》中有关新生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准备。

三、“历下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1.http://222.175.100.68:9009/jnlxzxzs/index

2.微信二维码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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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0日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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