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济南市职工医保账户可与近亲属共用!
2020-12-06 13:15:29 来源: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
5日,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期,济南市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近亲属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
一个职工医保账户可绑定三名近亲属
据悉,目前一个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同时绑定3名近亲属,共济账户授权的人员关系限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并且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均不得重复绑定。
也就是说授权人绑定共济亲属后,就不能再充当被授权人的角色;被授权人被绑定后,无法被其他人再次绑定,也不可以充当授权人。如须变换绑定角色须解绑后重新绑定。
全程网络绑定并可随时解绑
济南市正常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除办理长期驻外、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的),均可通过“济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授权在我市参加医疗保险的近亲属使用其个人账户金,同样可以进行解绑。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全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均已开始系统升级,截至目前已有近3000家医保定点药店、门诊和21家医保定点医院(医院名单附后)支持使用共济账户结算就医购药费用。随着医药机构系统升级改造和测试不断推进,将有更多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陆续上线运行个账共济服务,“济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将定期公布新开通医保个账共济服务定点医院的名单。
济南已开通医保个账共济医院名单
1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2 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3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4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5 济南市中心医院
6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7 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8 济南市口腔医院
9 章丘区人民医院
10 济南市中医医院
11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2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3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14 济阳区人民医院
15 济南市机关医院
16 历下区人民医院
17 平阴县人民医院
18 平阴县中医院
19 济钢医院
20 山东省胸科医院
21 槐荫区人民医院
据了解,今年4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省直医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等。
一、支付近亲属(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下同)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省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填写《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见附件1,下同)。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身份证(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到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各银行办理网点名单及地址见附件2)办理个人账户金支取手续,转账至其社保卡金融区。
二、支付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
(一)省直参保职工近亲属在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的,可通过安装在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结算收费窗口的个人账户刷卡专用POS机具,直接刷卡支付其近亲属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二)省直参保职工近亲属在非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的,可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通过银行支取、转账方式支付其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省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填写《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身份证(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到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办理个人账户金支取手续,转账至其社保卡金融区。
待“鲁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开发对接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将实现线上转账支付。
三、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健康检查费用
省直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或省直协议定点的专业健康查体机构配置必要的省直社保卡刷卡机具。省直参保职工可用个人账户金直接刷卡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健康检查费用。
四、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按照目前省直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程序,由本人或近亲属直接刷卡支付。对于非本人持卡购药金额较大(500元及以上)的,定点零售药店应进行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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