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增至20家,济南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银行再扩容

2021-03-16 14:59:13 来源: 新时报

[ 摘要 ]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3月15日起,在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

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3月15日起,在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截至目前,济南市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已有20家。

经过系统数据对接及前期准备工作,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莱芜农商银行已具备了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因业务需要,缴存职工办理该业务前需确认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账号,职工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jinan.gov.cn/)、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济南公积金App等网络渠道办理;或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

2017年12月,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推出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截至目前,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兴业、北京、齐鲁、民生、招商、光大、华夏、邮储、济南农商、渤海、浦发、平安、天津、莱芜农商银行。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微信
更多分享
猜你感兴趣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