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去库存新政遭遇“现实尴尬” 业内称因城施策是关键

2016-02-29 09:26:1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摘要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确立房地产“去库存”基调,各地房地产宽松政策随后接连出台。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确立房地产“去库存”基调,各地房地产宽松政策随后接连出台。“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也成政策着力点,不过,《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这些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振了市场信心,但依然面临诸多现实的“尴尬”,这包括一些地方人口持续外流,楼市价格高企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楼市去库存难度仍然较大,且风险系数不断提升。

新政频出欲破库存难题

我国房地产库存压力一直未减。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1853万平方米,较2014年末的62169万平方米再度增加,这意味着,在去库存一年后,我国房地产库存并未能如预想,再增近万亿。

近期,海南、辽宁、福建等省纷纷出台相关调控细则,以加速楼市去库存。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决定,从2月23日起实施“两个暂停”,即对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及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通知》指出,将对履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消化库存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海南省政府将对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无独有偶。2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要求,力争用2至3年时间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其中,对于库存严重的地区,暂停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申请转换用途或调整商住比例。同时,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日前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打通库存转换通道等八条意见,要求各地应结合实际,按照“一市一策”“一县一策”“一盘一策”原则,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化解房地产库存。对于非住宅库存特别是商业办公库存明显供过于求的市、县,要暂停商业办公用地供应。

对于楼市库存高企的困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表示,按照2015年全年销售面积测算,目前中国房地产库存消化需6至7个月;如果加上在建房屋面积73.5亿平方米的中等口径,库存消化需5年零9个月;加上大口径待开发面积,库存消化需6年零5个月。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去库存压力更大,按最宽口径测算,将达10年10个月。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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