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6年不动产登记目标:所有市县登记机构有效运转

2016-03-08 08:49:09 来源: 齐鲁晚报

[ 摘要 ]通知要求,6月底前各设区市市本级和50%以上的市县颁发新证,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有效运转,实现统一登记,颁发新证。

近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2016年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6月底前各设区市市本级和50%以上的市县颁发新证,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有效运转,实现统一登记,颁发新证。

根据《工作计划》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组建和人员调配工作。“去年主要是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今年要实现市县机构运转,全面颁发新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处长王安东告诉本报记者。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做好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移交工作。”王安东说。

《工作计划》还要求,要做好不动产登记流程再造,尽快形成从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一整套规范完整的登记流程。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牢固树立依法登记的观念,严格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登记,确保全省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主体、登记程序合法、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合法。

“省厅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开展不动产登记合法性检查。”王安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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