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价大跌银行会不会收走房子? 真相就藏在贷款合同里
2017-05-26 09:31:26 来源: 融360
在实际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抵押物价值减少、贷款人违约等情况,通常的条款是: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购房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看,你贷款买的房子会不会被银行收走,重点是要看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的,然后才会根据遇到的问题,银行跟贷款人会协议解决方案。万不得已才会收房子,由于银行跟贷款人有借贷跟抵押两层关系,就算是银行收走了房子,欠银行的钱还是得照样还,于是就出现了买房人的房子被收走的担忧。
就算是房价真的下跌了,除非是你真没眼光买了不值钱的房,去年开始,很多城市房价出现阶段性上涨,有的年涨幅达到30%,算上首付的3成,再加上涨得这3成,房价跌一半,你抵押的房子价值仍然足以抵消贷款额度。再说了,房子的装修等其他额外投入也算是成本之一呢,如果这是你唯一的房子,多数人应该都会想办法还贷款,不会让银行收走房子吧?
最后融360房贷君在这提醒大家一下,要格外留意贷款合同中关于还款、违约的规定,保证按时还款,要知道,银行收走房子的事轻易不会发生在守约的好公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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