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人才新政 本科生可落集体户优秀人才100万房补

2017-05-26 16:40:53 来源: 齐鲁网

[ 摘要 ]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来济,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

近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研究审议,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这是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济南市首个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

“省会人才”就是“济南人才”

意见指出,要树立大人才观,秉承“省会人才”就是“济南人才”的理念,将省会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人才纳入扶持范围,人才范围包括了顶尖人才、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基础人才、外籍人才等各类人才。同时,对各类人才的扶持力度前所未有,最高可获得1亿元的综合资助。在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从推动简政放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障用人主体自主权等方面为人才“放权松绑”。在改革薪酬制度、支持科技人才兼职或离岗创业、加强科研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加大激励力度。在人才创业投资、子女入学、保健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升级政策

“人才新政”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顶尖人才集聚计划,对新引进或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实施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聚焦十大产业,以“高精尖缺”为导向,着力培养本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并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围绕支撑产业金融中心建设,提出产业金融人才集聚计划,给予引进的金融人才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核减企业引才投入成本,对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推进市场化引才,设立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实施重大引才服务外包,对为我市引进人才的个人和中介组织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深化“泉城学者”建设工程,对柔性引进并命名为“泉城学者”的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建立更具活力的省会人才集聚机制,将驻济高校、科研院所等“省会人才”纳入我市资助服务范围,对新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资金补助。完善驻济中央、省直单位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机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健全人才发展激励保障机制

《实施意见》中提出,支持科技人才兼职或离岗创业,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相应享受职称评聘、保险等方面待遇。离岗创业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同意可再延长3年;加强科研成果转化激励,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可按不少于70%、不超过95%的比例用于奖励重要贡献人员及团队。鼓励和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3—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创新人才金融支持,建立人才创业贷款担保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出资1000万元,可给予每个企业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的担保费用补贴或部分贴息。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作用,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股权激励等各类税收优惠激励政策;加强人才发展载体建设,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并给予资金扶持。在济南章丘高教科创片区规划建设济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人才引进培养、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先试先行。积极推动“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载体建设。

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的园区,经评审认定,可以按照每家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成立济南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搭建政府和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桥梁;设立泉城“人才驿站”,在全市范围调剂500个事业编制作为人才编制“蓄水池”,为来济创新创业的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在5年内保留其事业身份;建立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协同推进机制,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实行一体化考核,县区从市外全职引进1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分别视同完成1亿元、6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

从市外全职引进1名省部级创新创业人才工程人选,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分别视同完成5000万元、3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市级人才工程项目适当向基层和县域倾斜,在名额分配、资金配套方面予以支持。完善科技副职工作机制,发挥科技副职在推动县域经济、促进产学研合作方面的作用。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人才改革试验区,建立更加符合国际规则的人才政策体系、管理制度和服务模式,引进、集聚新兴经济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人才“金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金卡,持卡可在创业投资、子女入学、保健医疗、交通社保、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受到及时高效专项服务;实行更为便利的人才居留落户政策,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原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在济落户,与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不受住所条件、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在市人才服务局设立“人才集体户”,来济创业或就业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依法注册登记就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可申请落户;优化外籍人才管理服务,建设济南市外国人来华工作公共服务中心,为外籍人才来济工作提供便利;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集中建设或储备一批人才安居房,作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房,周转期5年。

企业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 每人每月连续三年获1500元、1000元补贴

根据不同情况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住房保障服务,比如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最长免租5年的住房。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来济,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新引进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需要购买住房的,可不受户籍、在我市缴纳一定期限社会保险等限购政策影响。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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