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清理闲置地推进集约利用

2017-06-12 09:37:47 来源: 经济导报

[ 摘要 ]济南市日前印发了《济南市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进一步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济南市日前印发了《济南市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进一步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闲置或空闲土地包括三大类。

一类是2015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督察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其中,济南市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有5宗。

第二类是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闲置土地处置任务项目清单》列出的济南市189宗闲置土地,这些闲置土地共11880.45亩,涉及济南的10个县区和高新区。

第三类是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所发1283个疑似空闲土地图斑。

针对闲置土地形成原因,济南将实施分类处置。

对于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要积极协助用地单位消除开工障碍,尽快开工建设;短期内确实无法开工的,可采用临时使用、收回、置换等方式处置。

对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对不按约定动工建设的,要及时采取约谈、处罚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予以处置。要推进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土地市场“黑名单”制度。在问题整改到位前,对违规违约单位和个人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予以必要限制;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恶意囤地、炒地的,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不得受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新的用地申请,对被查处的闲置土地不得办理转让、抵押等手续,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限制其项目立项、融资等经济活动。

因司法查封无法开工建设的,要积极与法院沟通协商,达成处置意见,待解封后落实处置措施。

在城镇空闲土地方面,济南要求,对已批空闲土地,各县区尽快清理批而未供土地,查清主要原因,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批而未供土地数量要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挂钩,并加强考核,对批而未供土地数量较多的县区按比例核减用地指标,具体办法由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制定;对已供空闲和存量空闲土地,达到闲置土地标准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处置,其他存量空闲土地,各县区相关投融资平台要积极协助用地单位整改,采取追加投资限期开发、项目嫁接、用途调整、合作开发、有偿收回、依法转让、协议置换等方式加快盘活利用。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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