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津贴平均增长171.5元
2017-08-29 09:53:27 来源: 济南日报
本报8月28日讯记者今天获悉,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7〕32号文件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对我市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作出调整,新待遇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待遇调整涉及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3项待遇。伤残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抚恤金每月增加6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1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生活护理费:以济南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333元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确定。
本次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伤残津贴平均增长171.5元,增幅为6.2%左右,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保障了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
-
2023年9月济南共计推盘31次,推出房源2684套,供应量翻倍!
2023-10-10
-
全面解除限购后的首个“小长假”,济南楼盘到访量明显增长
2023-10-02
-
2023年7月济南共计推盘21次,推出房源1882套
2023-08-02
-
2023年1月济南共计推盘10次,新增房源1067套
2023-02-01
-
2022年11月济南共计推盘25次,新增房源1975套
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