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区建“互联网+便利店” 最高补助4万元
2017-09-22 09:20:09 来源: 济南时报
9月19日,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印发《济南市“互联网+便利店”进社区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2016年试点基础上,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改造建设100家以上“互联网+便利店”,累计争取达到50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便利店可进行申报,在申报期内开业并验收合格的“互联网+便利店”,以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每个“互联网+便利店”最高不超过4万元。
根据《方案》,济南市将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社区零售业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社区生活服务平台,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同时对社区便利店进行形象升级、技术升级、供应链升级和服务升级四大升级,基于“互联网+”模式,通过互联网技术和标准化服务流程,形成集便利购物、便利生活、市政缴费等社区便利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生活服务平台,并通过闪电配送服务,让消费者体验到极速送达的到家配送服务。
《方案》要求,承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行业标准规范的便利店连锁经营企业;实行规范化连锁经营,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企业要拥有独立研发或合作开发的社区O2O电商平台,门店配备网络化的门店销售管理信息终端,能够应用LBS手机定位技术精准定位用户需求,提供商品配送到家和服务订单预约,并对居民新增的各项服务功能及时更新,并对系统升级迭代;在本市已有便利连锁门店总数20家以上(其中直营店5家以上);近2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
项目企业的便利店应提供有质量保证的、统一配送或进货的食品(鼓励提供生鲜农产品销售)、日用消费品,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便利店可提供多项互联网+便民服务功能,如电话、传真、复印、邮政和电信代办服务、快递、充值、送货上门服务,公用事业费缴纳,代收干洗衣物等便民服务项目。门店可依托本企业或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网上销售服务,有条件的门店可提供银行金融便利服务等。
在申报期内开业并验收合格的“互联网+便利店”,以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每个“互联网+便利店”最高不超过4万元。资金重点用于形象升级、技术升级、功能提升等。有条件的区商务、财政部门还可对辖区内的相关建设项目参照市标准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
济南市商务部门在印发《方案》的同时也发布了《济南市“互联网+便利店”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互联网+便利店”选址所在小区居住家庭数量在2000户左右,或者在店周边500米范围内可以达到2000户;每个标准店服务半径为500米;标准店面积60-150平方米,旗舰店面积150平方米以上,门面宽度8米以上,同时要求临街店铺且在小区正门较佳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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