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表!济南事业单位引进200人!只面试!还安置配偶

2017-05-17 10:09:08 来源: 济南人力资源

[ 摘要 ]为加快推进我市干部工作“一号工程”,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济南市定于2017年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市里统一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单位)开展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80%、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高校或市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管理使用

(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市里统一安排使用:

1、先安排到乡镇(街道)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意见,试用期满后可结束挂职,返回原聘用单位工作。

2、试用期满,对经考核表现优秀的,根据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挂职期满后可按照有关政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3、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二)引进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

九、政策措施

1、生活补贴。引进到科研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部门3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每年2万元。市属事业单位所需生活补贴经费从市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中列支。

2、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十、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6660595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82568285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4日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微信
更多分享
猜你感兴趣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