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社保新政要稳字当头,留有足够弹性空间
2018-09-07 10:34:5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近期,“明年起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引发广泛关注。综合来看,本次政策调整是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的一大举措,也是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必要环节。然而,考虑到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将明显受到影响,应做好统筹协调并留有足够的弹性空间。
从政策发布的时间看,本次社保新政大体有三个关键点:一是今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二是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实施时点是2019年1月1日;三是今年8月国税总局、人社部等五部门提出,在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保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此,我国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正式进入倒计时。
毋庸置疑,我国社保征缴不足的情况亟待改善。随着我国人口加速老龄化,社保资金缺口问题逐渐凸显,部分已经出现实质性缺口的地区更是“火烧眉毛”。根据《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8》的调查数据,我国社保基数合规企业比例逐年下滑,2017年已经不足四分之一,按最低下限缴纳社保的企业比例已超过两成。
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将改变过去社保囿于资源和人手而征缴不力的困境,社保征管效率有望得到明显提升,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将进一步优化。与此同时,本次社保新政其实是国税地税合并大趋势下的必选动作,也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本次社保新政可能会产生企业负担加重的效应,特别是中小企业。一旦社保新政严格执行,物流、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利润可能会受影响,一些盈利微薄的上市公司可能会出现负增长。鉴于中小企业是我国就业的主支撑,如果社保新政执行过猛,不排除会带来较大的失业问题。此外,社保新政将减少居民当期可支配收入,进而导致我国本已走弱的消费进一步承压。
应该说,本次社保新政在各种社交媒体上引起讨论,除了直接关系各方切身利益外,公众更多的还是出于对中国经济能否迈过当前关口的巨大担忧。毕竟,眼下中美贸易冲突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加之“防风险、去杠杆”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企业活力,我国经济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在这一大背景下,实施社保新政要稳字当头。
根据最新一次的政治局会议精神,接下来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精准施策,扎实细致工作,并做好稳就业、稳预期等工作。对于本次社保新政来说,要切实做好税务政策和社保政策的衔接,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提高征收环节的弹性,不能社保征管效率上去了但影响了经济和就业。要做好政策评估,准确测算对各类企业的实际影响程度,可基于一定原则执行差异化社保费率,比如考虑到部分中小企业生存空间小、盈利压力大的现实状况,可降低其社保缴费基数,从而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缓冲时间。社保“牵一发而动全身”,应千方百计加强与企业、居民等相关主体的沟通,着力提高预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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