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加强海鲜、农贸市场管理和监测 对进口海产品摸排

2020-06-17 09:14:16 来源: 齐鲁网

[ 摘要 ]6月15日,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扎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济南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做出明确要求。

6月15日,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扎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济南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做出明确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立即开展相关产品流通环节风险排查。严格进口海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确保进口海产品来自经海关总署准入的国家、企业并附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严格落实海关总署进口海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严格指定监管场地查验制度,进口海产品查验应全部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进行。

同时,做好全面摸排和检测工作。各区县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相关运输、仓储、销售等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摸排情况,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鲜产品、外环境、相关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在切断疫情输入传播渠道方面,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加强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的风险监测,定期对售卖商品、场所环境进行抽样检测,对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及时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对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检测阳性人员及时隔离,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

此外,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通知明确,各区县加强对海鲜市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加强对物流从业人员疫情相关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等制度,增加消毒杀菌频次,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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