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2017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登记的通知

2017-06-20 10:19:11 来源: 网络综合整理

[ 摘要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3]26号)和《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保证居住在我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7年外来务工人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3]26号)和《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保证居住在我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7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登记通知如下: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的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指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下同)须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适龄儿童父(母)亲在高新区连续居(暂)住一年(截至2017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高新区居住,以居住(暂住)证为准(自发证日期截至2017年8月31日满半年)。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营),以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为准。

二:登记时间及信息登记范围:

6月27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未来城、盛世花城、新东方花园、海信慧园、茗筑美嘉、理想家园、鑫苑国际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7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牛旺小区、徐家居、草山岭居、聚鑫旺园、沁园新居、明湖白鹭郡、祥泰新河湾、三庆汇德公馆、明湖太学苑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8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新生活家园、会展香格里拉、丰奥嘉园、贤文小区、中铁汇苑、康桥颐东、省委组织部宿舍、济南二职专奥体中路校内宿舍、黄金时代、国华印象、龙园小区、中海天悦府、万科麓山、万科金域国际小区、万达华府、机床四厂宿舍、小鸭集团宿舍、石化园、警察学院宿舍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8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北胡灏苑(北胡村安置房)、南胡花苑(南胡村安置房)、兴旺家园(小汉峪村安置房)、汉峪新苑(大汉峪村安置房)、中铁逸都国际、涵玉翠岭小区、省直机关宿舍、鲁邦·奥林逸城、重汽1956、奥龙官邸、东荷苑小区、晨曦家园、玺园、舜奥华府、东城逸家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三、登记地点

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高新区凤凰路与世纪大道交界处东南,可乘坐123 、87公交车在天辰大街东首站下车,路东即是。)

四、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

居住证(暂住证)且满半年(截止2017年8月31日,按发证日期)。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

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或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务工证明:父(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

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

温馨提示:

截至2017年8月31日以前,依据上述五项资料标准,五类材料俱全;满一年指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根据高新区招生实际容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材料加分项期限为最近六年,2011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供,后期补证视为无效。

所提供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若适龄儿童已经注册过学籍,则不能报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

见》(鲁教基发)(﹝2015﹞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入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要求,请无法在高新区就读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7. 录取与否与报名时间无关,为避免排队拥挤,请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

8. 7月3日左右录取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9. 因高端人才实训基地车位有限,请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济南高新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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