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济南取消购房落户条件 落户新政全面落地

2017-08-11 09:44:33 来源: 齐鲁网

[ 摘要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实施细则,对原有政策进行了大幅度改革调整,使政策更加可行、更加灵活、更加人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立足“存量优先、带动增量”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政策调整,主要体现了居住生活、稳定就业、社会保障,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非本市户籍人口落户,并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新增非本市户籍人口有序在城市落户。为此,在政策总体把握上,一是全面落实了国家规定的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规定;二是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城镇二、三产业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等确定为合法稳定就业,引导和鼓励就业创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注册登记,更好的保障自身权益。三是针对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的国家规定,我市分类界定为最高2年或1年,在缩短落户参保年限的同时,引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保,依法享有保障。

全面降低落户标准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政策,立足促进城市社会结构均衡发展,拓宽了各类人才、普通蓝领、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通道,在以最大诚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同时,积极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落户问题,让户改新政惠及更多的居民群众。该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十大方面。

第一条,完善人才落户政策。通过拓展人才落户范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则之一,因此变化最大、规定最详细的是人才落户。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无论是济南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高端人才,还是技术工人及在济就业创业人员,济南都是敞开怀抱欢迎。其中,高端人才、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及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除对高端人才进行了细分外,本款基本与原政策一致。调整完善主要体现在如下两款:

“对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且年龄45周岁以下,及具有中级职称或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年龄50周岁以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的创业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即可落户济南市区”。本款取消了对具有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工人技师在本市工作满三年的规定,将解决一批以往因工作年限不足而挡在落户门槛之外人员的落户问题。

“对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且年龄40周岁以下,及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且年龄45周岁以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的创业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年,并持有居住证,即可落户济南市区”。原政策中对非派遣来的大专、中专学历人员及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人员,无法办理迁济落户;新政大大放宽了落户条件,大量在济就业创业人员户口问题将得到解决。

第二条,实行居住就业落户。居住就业落户主要涉及的是在济长期居住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中很多由于购房面积、购买年限不足或不符合投资纳税条件而不能落户。新政规定: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可申请落户济南市区。

该条取消了原购房面积90平方且取得房产证、购买二手房需取得房产证满两年,以及当年纳税3万或3年累计纳税5万等落户条件限制,一大批长期在济拥有不论是购买、继承、赠予等合法产权住房,实际居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将由由准市民转为新市民。

第三条,全面放开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限制。刚出校门的大中专毕业生是注入城市的新鲜血液,是一个城市充满活力、蓬勃发展的人力保障,留住大中专毕业生就留住了城市发展的未来。新政规定:

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落实就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可申请落户济南市区。

新政取消了对中专学历毕业生派遣到济南工作年限的要求,撤去了派遣毕业生落户济南的最后一道门槛,全面放开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限制。

第四条,放开驻济大中专院校新生落户限制。原政策规定外省生源的入学新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入济南,本省生源的入学新生不可迁移户口。新政规定: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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